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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00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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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0025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盛通印 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本公司董 ...
盛通股份(00259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17:33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应设置审计部并配置不少于三名专职审计人员[6] 工作汇报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问题[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特定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计划与方案审批 - 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计委员会审批后执行[12] - 审计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审计方案经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13] 审计通知与意见反馈 - 除突击审计外,审计部应提前三天送达审计通知[13] - 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五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5] 缺陷整改与审查 - 审计部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15] 审计决定执行 - 被审计单位应书面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16] - 未按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审计部建议问责[16] 复审流程 - 被审计单位有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审[16] - 复审小组在公司负责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复审[16] - 复审结论为终审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16]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包括工作计划、报告等资料[17] - 审计部应在审计报告签发后1个月内整理档案[17] - 重大及有长期价值档案永久保管,其他保存10年[17] - 销毁审计档案需经董事会或公司负责人批准[17] 制度施行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施行,由审计委员会解释[19]
盛通股份(0025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 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 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 ...
盛通股份(0025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17: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的不得担任[11]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4] - 连续任职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兼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4] 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2] - 关注决议执行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23] 独立董事述职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5]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独立董事其他权益 - 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34]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3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6]
盛通股份(0025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 司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务。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即 3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 人数的 2/3(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 ...
盛通股份(0025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 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 ...
盛通股份(00259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档案报送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11] - 重大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及时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2] - 披露重大事项前股价异常波动报送知情人档案[12] - 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及变化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6] 其他要求 - 保证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13]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5]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情况自查[22] - 发现违规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22] - 责任追究后2个工作日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23]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6] - 内幕信息登记按情况一事一记[14] - 知情人承诺保密不买卖股票[33] - 项目合作乙方承诺保密不买卖证券[3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25] - 协议自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37]
盛通股份(0025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9 17:33
制度概况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4] - 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4] 责任原则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处理情况 - 违规致差错应追责,恶劣情况从重[5][6] - 阻止纠错等情况可从轻或免处理[6] 责任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含责令改正等[7] - 相关人员追责可附带经济处罚[7] 制度施行 - 未尽事宜按法规处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9]
盛通股份(0025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9 17:33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6] - 担任需具备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条件[7] - 有特定违规情况不得担任[7] 职责与聘任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9]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 相关人员设置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5] 解聘与聘任时间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5]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6] 记录与责任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7]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失,参与决策董事和秘书担责[19] - 个人行为致重大损失应担赔偿责任[20] - 执行职务违法造成后果应消除影响等[21] 细则规定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实施及修改[24] - 修改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
盛通股份(0025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9 17:3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 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盛通印 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