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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0025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 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 ...
盛通股份(00259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 | |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事宜。本制度未规定的,适 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1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证券法》 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七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
盛通股份(0025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8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 ...
盛通股份(0025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壹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股 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等事宜。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
盛通股份(00259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含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节 人员组成 (2025年8月)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工作小组成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 | | 第一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
盛通股份(0025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9 17:3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 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盛通印 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控股股 ...
盛通股份(0025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 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 1/3 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盛通股份(00259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治理 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8月)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 ...
盛通股份(00259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8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生产经营、资产等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 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 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3、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4、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 ...
盛通股份(0025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 | |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履 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 和谨慎的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盛通印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