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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0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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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19:18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监事,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 实际出席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 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45.72 亿元,利润总额 34.6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70 亿元。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888.72 亿元,负债总额 494.3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5.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6.26 亿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 ...
江苏国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1 19:18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温素彬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地履行职责,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 公司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素彬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会计学博 士后,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智能管理会计与 内部控制研究院院长,曾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 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研究专长:智能财务、管 理会计、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 ...
江苏国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1 19:1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温素彬、张洪发、张利军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温素彬、张洪发、张利军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江苏国信: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报告
2024-04-11 19:1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苏亚金诚的审计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从业人数共有832人。 其中,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有187人。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苏亚金诚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 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 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 ...
江苏国信: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洪发
2024-04-11 19:1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1][2][3] - 2023年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3次[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现场出席董事会5次,通讯出席7次[3] - 2023年赴山西子公司实地调研15天[5] - 2024年将继续履职维护股东权益[13] 其他事项 - 聘任苏亚金诚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0] - 关联交易审议合规、定价公允[7] - 认为董事、高管候选人具备任职条件[12] - 认为高管薪酬发放程序合规[13]
江苏国信: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4-04-11 19:18
2024年业务指标计划 - 全口径发电量735.79亿千瓦时,供热量799.68万吨[5] - 营业总收入预计351.25亿元,资产负债率预计56.23%[5] 2024年投资计划 - 非金融产品投资总额计划117.17亿元[6] - 股权投资项目计划投资20.08亿元[6] - 基建项目计划投资87.91亿元[7] - 技改项目计划投资5.66亿元[7] - 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投资0.25亿元[7] - 数字化项目计划投资0.2亿元[7] - 科技创新项目计划投资3.05亿元[7] - 金融产品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35亿元[7]
江苏国信: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1 19:18
业绩影响 - 2023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减值3564.77万元[4] - 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3.00万元[5] - 三家控股发电企业计提长期资产减值58888.64万元[8] - 本次计提减少2023年利润总额62626.41万元[9] - 本次计提减少2023年归母净利润52685.97万元[9]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顾中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3-25 14:16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994 分 类 顾中林: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087684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顾中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46号 主 题 词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顾中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打印】 【关闭窗口】 经查,你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你母亲张 新美通过其账户买卖公司股票,2024年1月30日买入7万股,交易金额495,600元,2024年1月31日卖出7万股, 交易金额488,218元,亏损7,38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 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 ...
关于对江苏国信的监管函
2024-03-21 19:41
合规问题 - 张新美2024年1月30 - 31日买卖江苏国信股票构成短线交易[1] - 顾中林未督促母亲合规交易公司股票[1]
江苏国信: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2024-03-21 18:55
交易情况 - 2024年1月30日张新美买入7万股,金额495,600元[1][2] - 1月31日张新美卖出7万股,金额488,218元[1][2] - 张新美短线交易亏损7,382元[1][2] 后续措施 - 公司强化培训宣导,加强法规学习[5][6] - 公司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