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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0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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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002629)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6-30 19:33
股权变动 - 2024年2月陈泽虹竞得西藏瀚澧持有的仁智股份81,387,013股股份[2] - 陈泽虹在仁智股份持股比例因2025年1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从19.04%变为19.51%[11] - 平达新材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762100股[2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83149113股,占当时总股本19.04%,占目前总股本19.51%[29][30] - 陈泽虹通过法院裁定获得仁智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039,446股和首发后限售股67,347,567股[31] 公司信息 - 平达新材料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9] - 陈泽虹在鸿商科技持股比例为100.00%[11] - 陈泽虹在平达新材料持股比例为73.10%[11] - 上市公司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29[7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陈泽虹,其与平达新材料互为一致行动人[72] 资金与交易 - 平达新材料委托陈泽虹参与司法拍卖,支付保证金及竞得余款合计260,558,178.72元,竞得81,387,013股股份[39] 未来展望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子公司资产和业务出售、合并等重组计划[4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4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条款修改计划[4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重大变动计划[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重大调整计划[49] 合规情况 - 2024年12月3日陈泽虹被中国证监会浙江局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12]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仁智股份及其子公司无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仁智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53]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进行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54]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仁智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55]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谈判或已签署的合同等安排[56]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58] - 本次交易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59]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等不良情况[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6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等,并承担法律责任[65]
仁智股份(002629) - 关于协议转让终止的公告
2025-06-30 19:31
股份转让 - 2024年3月25日陈泽虹拟转让81,387,013股给平达新材,占总股本18.64%[2] - 截至披露日协商终止并解除转让事项[3] 股权情况 - 陈泽虹与平达新材合计持股83,149,113股,占总股本19.51%[6] 影响说明 - 转让终止不影响控制权、治理及经营,无利益损害[6] - 未违反法规及承诺[8]
仁智股份(002629)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6-09 18:01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5年6月6日及6月9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2] 经营信息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近期经营及环境无重大变化[3] - 控股股东等在异常波动期未买卖股票,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3][4] 市盈率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9日,“开采辅助活动”最新静态市盈率18.64倍,近一月平均18.17倍[6] - 公司最新市盈率169.25,偏离行业水平[6]
2连板仁智股份: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 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快讯· 2025-06-09 17:51
公司股价异动 - 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1] -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连续上涨已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1] 行业估值对比 - 行业"开采辅助活动"(B11)最新静态市盈率为18 64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 17倍 [1] - 公司最新市盈率为169 25倍,显著偏离行业市盈率水平 [1]
仁智股份: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30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提前15日公告,载明地点、时间、审议事项等关键内容 [3][4]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福田区金田路,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在指定时段进行 [4] - 召集程序及召开时间、地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告内容一致 [4] 股东大会参与人员 - 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118,286股,占公司总股本23.2623% [5]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表5人,持股88,749,113股(占比20.8288%),网络投票股东172人,持股10,369,173股(占比2.4335%) [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所律师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6] 议案表决结果 - 两项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0、2.00)获出席股东2/3以上同意通过,同意票占比均超98.9% [7][8][9]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00同意票占比89.5652%,反对票5.4855%,弃权票4.9493% [8] - 议案2.00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89.7311%,反对票5.3196%,弃权票4.9493% [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 [9]
仁智股份(002629) -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6-04 19:01
诉讼情况 - 案件一审判决待生效,公司为被告[2] - 涉案金额1590169.69元,含赔偿款及受理费[2] - 法院判公司十日内付赔偿款1571228.63元[6] - 亚太所对公司债务30%部分担责[6] - 案件受理费18941.06元由公司十日内缴纳[7] 其他信息 - 截至披露日无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8]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10] - 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5日[12]
仁智股份(002629)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4 19:00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77人,持股99,118,286股,占比23.2619%[4][5] - 现场出席5人,持股88,749,113股,占比20.8283%[5] - 网络投票172人,持股10,369,173股,占比2.4335%[5] - 中小股东出席172人,持股10,369,173股,占比2.4335%[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8,036,286股,占比98.9084%[6] -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8,053,486股,占比98.9257%[7][8] 会议时间及登记日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025年6月4日15:00,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3]
仁智股份(002629)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04 18:47
股东大会概况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4日召开,召集人为董事会[7]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177人,代表股份99,118,286股,占比23.2619%[1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98.9084%[21] - 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议案同意票占98.9257%[22] - 两议案属特别决议,获2/3以上同意通过[23]
仁智股份(0026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9 18:1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书面通知[3]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会前一日发书面通知[9]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7]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11] - 非现场会议多种方式算出席人数[19] - 重大关联交易现场开全体会议[16]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5]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1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且相关人员签名[14] - 决议公告含会议通知等多项内容[15] 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15]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超十年[15]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16] - 规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仁智股份(00262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7:0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公司与本条第 2 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控制而形成本条第 2 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或者半数以上的董 事属于兼任第 5 条第 2 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 1 - 第1条 为保证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3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4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