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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0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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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002642) - 关于2025年1-9月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的公告
2025-10-29 21:18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9月应收款项冲回减值损失402.76万元[1] - 2025年1 - 9月应收款项减值损失440.83万元[1] - 2025年1 - 9月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 85.56万元[1] - 2025年1 - 9月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47.49万元[1] - 本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402.76万元计入2025年1 - 9月损益[4] 其他新策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议案[1] -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3] - 应收账款组合1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3] - 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应收款组合2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3]
荣联科技(00264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9 21:17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1月18日14:0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8日9:15 - 15:00[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18日9:15—15:00[15] 股权登记与登记时间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2]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7] 议案相关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子议案数为5个[4] - 会议提案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5] 其他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642,投票简称为荣联投票[12]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的其他股东[5]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17]
荣联科技(002642)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1:15
业绩相关 - 2025年1 - 9月公司应收款项冲回减值损失402.76万元[4] 资本变动 - 全资子公司赞融电子用5000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从5000万增至10000万[5] 制度建设 - 新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修订部分条款[6] 审计与会议安排 - 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8] - 同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9]
荣联科技(00264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架构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证券部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11]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0] 管理措施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2]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4] 信息沟通 - 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16] - 符合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投资者说明会等活动尽量公开,条件具备可网上直播[19] - 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开会议举办时间、登陆网址及方式[19] - 活动开始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19]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20] - 必要时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22][24] - 可安排投资者等到现场参观,应合理安排并避免参观者获取内幕信息[26]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保证线路畅通[28]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相关信息[30] 责任与生效 - 违反制度导致失误,相关主体承担赔偿责任[33]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
荣联科技(00264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4]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5] - 提名内部审计负责人,参与对其考核[7][27] 内部审计部门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至少每季度报告工作,提交募集资金检查情况[11][19] - 会计年度前后提交计划和报告,每年提交内控自评报告[11][15] - 负责多项业务环节及重要事项审计[12][17][18][19] - 负责内控评价组织实施工作[23] 内部控制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25]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5] 制度适用与施行 - 制度适用于全资、控股子公司[32]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34]
荣联科技(00264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 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 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在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豁免披露。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
荣联科技(00264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得的资金不得进行委托理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 务的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 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委托理财的原则 (一) 公司的委托理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 公司的委托理财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 公司的委托理财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坚 持"规范运 ...
荣联科技(0026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任期届满, 除非经股东会或职工代表 ...
荣联科技(002642)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投 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实物或者出让权利的行为,包括对外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包括:建设项目投资、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产权交易(含专利等无形资产交易)、 公司重组、合作联营、租赁经营等。对内投资包括:技改项目、基本建设、新产 品及技术开发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 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支柱产业、骨干 企业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有预期的投资回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项目的审批 第五条 ...
荣联科技(00264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文件,结合公司实 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 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