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002644)

搜索文档
佛慈制药(00264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22:42
舆情工作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4]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分析资本市场舆情,党委宣传部监控官方自媒体舆情[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信息分重大和一般舆情[7] - 一般舆情工作组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向相关部门报告[8] 重大舆情应对 - 发生重大舆情,工作组采取调查、沟通媒体等措施[9]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舆情影响股价做好披露,必要时聘中介核查[10] - 各部门及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2] 法律追责 - 擅自披露信息或媒体编造虚假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2]
佛慈制药(002644)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22: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 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 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 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 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 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 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发展。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 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 ...
佛慈制药(00264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22:42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3 名独立 董事贾洪文、李志刚、胡花芸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贾洪文、李志刚、胡花芸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
佛慈制药(002644)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5-04-25 22:05
会议时间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025年5月22日14:0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 - 15:00[1][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2] 登记信息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3] - 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5月21日8:30 - 12:00,13:30 - 17:00[5] - 异地股东须在2025年5月21日下午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登记信息[5] 其他要点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 - 第8项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644,投票简称为佛慈投票[11] - 会议地点为甘肃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3]
佛慈制药(002644)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5 22:0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1:00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送达[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报告及预案,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4][6][7][8][9]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11]
佛慈制药(002644)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5 22:02
业绩总结 - 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1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12元,共分配现金612.79万元[7]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5.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16] - 会议审议通过《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制定议案[12][13] - 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14] 会议相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6位董事全出席[2]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5][6][7][8][10][15]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详见2025年4月26日指定媒体及网站[6][11]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详见巨潮资讯网[5][8] -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3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10] -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特定部分[4]
佛慈制药(002644)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5 22:00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归属股东净利润60,069,813.05元,母公司净利润60,783,178.26元[2] - 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01,415,534.78元,合并报表814,869,202.34元[2] 分红情况 - 以2024年末总股本计,每10股派0.12元,共派6,127,884.00元[2] - 2024年预计派现占净利润比例10.2%[3]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46,980,444.00元,年均净利润78,637,898.11元[4] 其他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
佛慈制药(00264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5 21:58
募资发行 - 拟募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2][3][9] - 发行股票面值1元,数量不超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30%[3]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特定对象[4] 发行规则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4] -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5] 流程进展 - 2025年4月独董、董事会同意发行议案[2][9] - 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等[10] 其他信息 - 授权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2][6] - 发行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6]
佛慈制药(002644)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04-25 21:26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205904 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 财务报表 |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合并利润表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 资产负债表 | 7 | | 利润表 | | | 现金流量表 | 10 |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 | 审计 报告 众环审字(2025)0205904 号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制药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佛慈制药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
佛慈制药(002644)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5 21:26
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5)0205069号 ■ 景 1 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起始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汇总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 众坏专字(2025)0205069 号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佛慈制药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 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 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 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佛慈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