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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_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8-23 07:38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中 国 北 京 朝 阳 区 朝 阳 公 园 路 1 9 号 佳 隆 国 际 大 厦 1 3 0 8 - 0 9 室 邮 编 : 1 0 0 1 2 5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6 5 3 9 7 6 7 9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6 5 3 9 7 0 9 1 二〇二三年八月 | | |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关于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威领股份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本次交易申请所必备的法 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非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使用的简称含义与《法律意见书》使用的 简称含义一致。本所及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的事项适用于本补充法 律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众明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
威领股份_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申报稿)
2023-08-23 07:38
股票代码:002667 股票简称:威领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 | | | 独立财务顾问 项目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熊晟 二零二三年八月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 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 ...
威领股份_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申报稿)
2023-08-23 07:38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 关于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零二三年八月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受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申港证券担任本次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出具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威领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交易各 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制作。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 的基础上,对重组报告书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旨在对本次交易做出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威领股份全体股东及 ...
威领股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2023-08-21 20:36
关于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482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 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65 大华核字[2023]X 号相关财务事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482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威领股份: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2023-08-21 20:36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 复 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二〇二三年八月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领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30011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经过了认真 分析讨论与核查,并按照要求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中进行了补充披露,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 "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 数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审核问询函》核查意见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威领股份: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3-08-21 20:36
股票代码:002667 股票简称:威领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 | | | 项目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熊晟 二零二三年八月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 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 ...
威领股份: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3-08-21 20:36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二三年八月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受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申港证券担任本次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出具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威领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交易各 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制作。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 的基础上,对重组报告书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旨在对本次交易做出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威领股份全体股东及 ...
威领股份: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8-21 20:36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中国北京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1 9 号佳隆国际大厦 1308 - 0 9 室 邮 编 : 1 0 0 1 2 5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6 5 3 9 7 6 7 9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6 5 3 9 7 0 9 1 二〇二三年八月 | 第一部分 报告期更新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4 | | --- | |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变化情况 4 | |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的变化情况 4 | |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的变化情况 6 | |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的变化情况 8 | |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变化情况 8 | |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及人员安置"的变化情况 13 | | 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13 | | 八、"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的变化情况 14 | | 九、"本次交易具备的实质条件"的变化情况 14 | | 十、"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的变 ...
威领股份: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2023-08-21 20:36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核 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二〇二三年八月 2-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领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30011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威领股份的独立财务顾问,会同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 《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独立 财务顾问发表意见的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申港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 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