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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00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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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002672.SZ)子公司拟与大宝山矿业签订氧化锌矿合同
智通财经网· 2025-11-17 18:55
交易概述 - 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拟与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氧化锌矿销售合同》[1] - 合同内容为韶关东江向大宝山矿业采购氧化锌矿[1] 交易细节 - 采购氧化锌矿数量不超过5960吨[1] - 含税总价金额不超过716.99万元,该总价包含运输费用[1]
东江环保(002672.SZ):签订《氧化锌矿销售合同》
格隆汇APP· 2025-11-17 18:54
交易概述 - 东江环保控股子公司韶关东江拟向大宝山矿业采购氧化锌矿 [1] - 采购数量不超过5,960吨 [1] - 含税总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16.99万元,包含运输费用 [1] 合同主体 - 采购方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1] - 供应方为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 - 双方签订《氧化锌矿销售合同》 [1]
东江环保: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氧化锌矿采购合同
证券时报网· 2025-11-17 18:53
交易概述 - 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氧化锌矿销售合同》[1] - 合同采购氧化锌矿数量不超过5960吨,含税总价金额不超过716.99万元(含运输费用)[1] 交易目的与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强化韶关东江氧化锌矿原料供应,促进业务健康发展[1]
东江环保:签订不超过716.99万元氧化锌矿销售合同
新浪财经· 2025-11-17 18:47
交易概述 - 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拟采购不超过5960吨氧化锌矿 [1] - 含税总价金额不超过716.99万元,包含运输费用 [1] - 交易对手方为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 交易性质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 大宝山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 交易影响 - 交易有利于强化公司氧化锌矿原料供应 [1] - 交易将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1]
东江环保(002672) -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确保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议事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 1 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 动丧 ...
东江环保(0026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公司尚未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正式公开披露,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第一条 为规范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东江环保(00267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第一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规范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业务同时遵守联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两者规定不一致时,按从严原则执行。 第一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三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的联系人,包括但不限于其直接 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 ...
东江环保(0026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担 保 的 审 查 与 控 制 第 一 节 担 保 对 象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深圳市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自身、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 司对外提供的保证、赔偿保证或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 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 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需要 提交公司股东会 ...
东江环保(00267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及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管理层")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东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就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 ...
东江环保(0026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为准; 1 第一条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监督机构的规则以及《东 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一 章 股 东 会 的 一 般 规 定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