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0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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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49.45%-274.18%
快讯· 2025-07-14 17: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800万元至1200万元 [1] - 较上年同期320.7万元增长149.45%至274.18% [1]
跃岭股份: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4
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1] - 回购金额范围为1,500万元至3,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为16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 - 按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37%至0.73% [1] - 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推进计划 [2] - 公司承诺在首次回购发生后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跃岭股份(002725) -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30 17:01
回购方案 - 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用于股权激励[2] - 回购金额1500 - 3000万元,价格不超16元/股[2] - 预计回购937,500 - 1,875,000股,占比0.37% - 0.73%[2] - 实施期限自通过日起12个月内[2] 进展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暂未回购[3] - 将在期限内继续实施并披露信息[5]
跃岭股份(002725) - 关于注册地址变更完成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6-26 15: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8年05月21日,注册资本贰亿伍仟陆佰万元整[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109732885,类型为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 - 经营范围包括铝合金轮毂等制造销售及货物、技术进出口[1] 公司变更情况 - 2025年4、5月会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住所变更为浙江台州温岭泽国镇飞跃路1号[1][2]
每周股票复盘:跃岭股份(002725)暂未回购股份,将继续实施回购计划
搜狐财经· 2025-06-07 14:02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跃岭股份报收于11.84元,较上周的11.74元上涨0.85% [1] - 6月5日盘中最高价报11.92元,最低价报11.57元 [1] - 公司当前最新总市值30.31亿元,在汽车零部件板块市值排名184/22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184/5148 [1] 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1] - 回购金额范围为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6.00元/股 [1]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37%至0.73% [1] -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首次回购将在次一交易日披露 [1]
跃岭股份(002725) -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03 16:31
回购方案 - 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2] - 回购金额1500 - 3000万元,价格不超16元/股[2] - 预计回购937,500 - 1,875,000股,占比0.37% - 0.73%[2] 实施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暂未回购[3] - 后续将在12个月内继续实施并披露[3][5]
每周股票复盘:跃岭股份(002725)拟1500万至3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搜狐财经· 2025-05-24 09:57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跃岭股份报收于12.1元,较上周的11.92元上涨1.51% [1] - 5月21日盘中最高价报12.79元,5月19日盘中最低价报12.05元 [1] - 公司当前最新总市值30.98亿元,在汽车零部件板块市值排名183/228,两市A股市值排名4052/5148 [1] 回购计划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1] - 回购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 [1] - 预计回购股份约为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37%至0.73% [1]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 -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1] 资金来源与账户准备 - 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 - 取得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贷款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 [1] 股东与高管动态 - 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1]
跃岭股份: 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8:32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金额区间为1,500万元至3,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为16元/股[1] - 按回购上限测算预计回购1,875,000股(占总股本0.73%),下限测算约937,500股(占总股本0.37%)[1][3]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1][3] 财务影响分析 - 截至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13.05亿元,净资产10.12亿元,资产负债率22.42%,回购资金上限3,000万元占总资产/净资产比例较小[5] - 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及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后仍符合上市条件[5] - 公司已获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2,700万元专项贷款授信用于回购[10] 股权结构变动 - 假设全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并锁定,有限售条件股份将从44,073,555股增至45,948,555股(上限)[4] - 无限售流通股相应减少,但总股本保持256,000,000股不变[4] - 控股股东变更事项正在进行中,杰思金材拟收购24.56%股份[6][7] 实施安排 - 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回购事项,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签署文件等[8] - 已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回购期间将按规披露实施进展[9][10] - 若三年内未完成股权激励,未使用股份将依法注销[8] 相关人员情况 - 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在决议前6个月无股份买卖行为[6][7] - 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6][7] - 提议人杰思金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7][8]
跃岭股份(002725) - 回购报告书
2025-05-21 18:04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2] - 回购价格上限为16元/股[2] - 预计回购股份约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总股本比例约0.37%至0.73%[2] - 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12] -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三年未使用部分将注销[22]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0,498.41万元,净资产101,207.42万元,现金流净额5,240.61万元,资产负债率22.42%[15] -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占总资产、净资产比重较小[15] 股份情况 - 杰思金材拟协议收购62,875,020股,占比24.5606%[17][20]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回购前44,073,555股,按下限回购后45,011,055股,按上限45,948,555股[1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回购前211,926,445股,按下限回购后210,988,945股,按上限210,051,445股[15] - 股份总数回购前后均为256,000,000股[15] 其他信息 -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等未来六个月暂无股份减持计划[18] - 2025年4月8日董事长林仙明提议回购股份[19] -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25] - 公司已开立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26] - 公司获工行浙江分行不超2700万元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授信[27] - 首次回购次日、占比每增1%等时间需披露回购进展[28][29] - 回购可能因股价超上限等无法顺利实施[30] - 已回购股份可能因激励计划未通过等无法全部授出[30]
跃岭股份:拟以1500万元-3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快讯· 2025-05-21 17:49
回购计划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1] - 回购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 [1] - 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 回购规模 - 按回购资金总额1500万元-3000万元和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93.75万股至187.5万股 [1] - 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0.37%至0.73% [1] 实施期限 -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