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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 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公司法》和《浙江跃岭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司 章程》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 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 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司 章程》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定执行。公司经理人员及其构 成发生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经理人员除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诚信义务和勤勉 的义务外,还应当遵守 ...
跃岭股份(0027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 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本制度的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督促处 理方案的执行。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与追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 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 ...
跃岭股份(0027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列举的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相 关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 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 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 司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所规定的 应报告的信息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联络人和责任人,根据报告程序 将相关信息按公司组织结构体系,逐级归集并向公司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的 信息流转传递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
跃岭股份(002725) -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审批决策权限 第三条 对本办法第二条所指的公司重大资产处置行为,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分别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 第四条 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的计算标准及需履行的评估、审计及信息披露等 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涉及关联交易时,应适用《公司章程》及《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本次重大资产处置规 定的决策权限低于本办法规定,则该等重大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应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审批决策程序 第六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均可提出资产处置建议。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行 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保证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第十条 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应按《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权限进行决策。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应 ...
跃岭股份(002725)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及其 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 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 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包含以下类型: (一)新股认购(IPO)、增发、配股; (二)已上市、挂牌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 期货等); 本制度所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职责划分 第八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规定的投资权限进 行投资操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应当就投资的审批程序是否合理、内 控程序是否健全及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发表 ...
跃岭股份(00272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第二章 关联交易决策及信息披露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各 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十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执行部门为证券事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档案 管理工作,更新关联方资料,并于关联交易获得必要批准后,将与关联交易相关 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决议文件、签署的相关协议、审计报告、资产评 估报告等进行归档。 第十一条 ...
跃岭股份(002725) - 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衍生品交易, 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 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 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 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 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及其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的衍生品交易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不得进行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应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从事的衍 生品交易以人民币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和掉期(包括汇率掉期和 ...
跃岭股份(00272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负面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预计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价值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信息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致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较大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舆情是指公众对公司及其 相关事项的意见、态度、情绪等,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报道、网络评论、社交媒体 讨论等。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金融、法律、经济、工商管理、 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公司法》和《浙江 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有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根据《公司法》和 ...
跃岭股份(002725)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公司财务 部门和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 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公司按照本制 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 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 对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 务日常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向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财务总监必须按规定 的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进行聘用及解聘。 第七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 下开展工作,负责具体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 工作职责。 第八条 财务会计岗位根据公司业务需求设置,可以一人多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