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0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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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会议规定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通过[15] - 定期会议在年度董事会召开时召开,临时会议在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召开[15] - 会议召开前至少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电话通知[15] 绩效评价 - 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管进行绩效评价,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9]
跃岭股份(002725) - 会计核算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会计期间与核对 -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4] - 银行存款日记账至少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次[17] 资产分类与计量 -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9] - 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等[18]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等三类[22] - 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量成本[45] -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需满足特定条件[48] -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55] -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83][84] - 固定资产按成本初始计量,不同类别有不同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90][93] - 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按取得方式确定成本[109] -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期限内平均摊销[125] 资产减值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工具进行减值处理[140] - 金融资产分三阶段计量损失准备[142] - 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160] 负债分类与计量 - 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164] - 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等多种类型[179] - 合同负债是已收或应收对价应转让商品的义务[186] 职工薪酬与福利 -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169] -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172] 借款费用资本化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时间通常为一年以上(含一年)[188] - 专门借款资本化利息金额为当期实际利息费用减未动用资金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194] - 一般借款资本化利息金额为累计资产支出超专门借款的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194] 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权益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构成[197] - 公司股本在符合增资条件并获批时可增资,按法定程序获批可减资[198]
跃岭股份(002725)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投资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投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效益[2] 投资类型与原则 - 投资分对外和对内,对外含证券投资等,对内含技改等[2] - 投资管理遵循符合公司战略等原则[3] 管理与审批制度 - 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4] - 证券事务部负责证券投资,企业发展部负责多项投资及管理[7][8] - 对外投资按市场调研、初审等程序审批[9][10] - 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关联企业对外投资,超权限需母公司决策[10] - 对内投资审批程序比照对外投资规定执行[11] 监督与审计 - 审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全过程监督[13][14] 制度制订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通过后生效[16][17]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或者辞职、 任期届满、解任或者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 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 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 ...
跃岭股份(0027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和《浙江跃岭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 债务提供的担保,也不包括因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 保。 第三条 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适 用本制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董事会应指定公司财务部门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以下 简称"经办部门")。 第七条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时,应当对担保的 ...
跃岭股份(002725) -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 "证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运作 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二) 对该事件进行内部研究、文件流转时,应以代号等方式将事件的关 键内容予以屏蔽; (三) 对于可能使公司证券价格发生重大波动的敏感信息,尽量采取口头 沟通方式,避免在早期阶段以书面方式流转文件; (四) ...
跃岭股份(00272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内容按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 公司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协议的,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 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 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以上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 ...
跃岭股份(00272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第一条 为建立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违反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逾期不还;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 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 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 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 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 ...
跃岭股份(002725) -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9:32
征集人主体与审议 - 可作为征集人的主体包括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投资者保护机构[4] - 董事会作为征集人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征集规则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9] - 征集人撤销征集应在确权日前披露公告,确权日后不得撤销[10][11] - 股东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应在征集人代行使前,撤销提案权授权委托应在提案权确权日前书面通知[12] - 征集人征集表决权应提明确意见,仅对部分提案提意见需征求股东对其他提案意见[14] - 征集人代行使表决权应在股东会召开两日前提交材料[14] 信息披露 - 征集人公开征集应通过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披露征集文件[17] - 征集公告应披露征集人资格、事由、基本信息等内容[18] - 公司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征集获授权股东人数、持股数量及比例等信息[21] - 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提案权应在征集公告披露提案内容,有专项公告要求还应披露[22] - 征集人应于最近一期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披露征集结果公告并报送备查文件[22] - 征集结果公告应披露征集获股东人数、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等内容[22] 提案提交与审议 - 征集结果满足要求,征集人应在最近一期股东会召开十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22]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法律意见与档案 - 公司应要求律师对征集人资格、程序及结果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3] - 征集人对法律意见有异议可另行聘请律师出具并公告[24] - 征集人、公司应建立征集股东权利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细则定义与生效 - 细则对征集日、行权日、确权日、召集人等用语进行定义[2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之日起生效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