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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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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0 15:36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 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 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 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 准。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 ...
雄韬股份:公司章程
2023-12-10 15:3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3 | | 第一节 | 监事 3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 | ...
雄韬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0 15:3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 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 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 权。 第七条 《公司法》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 员会委员。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
雄韬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0 15:3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 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 ...
雄韬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10 15:3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审议 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方可通过。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定期会议由 ...
雄韬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0 15:3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 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 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
雄韬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3-12-10 15:34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龙丽 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同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候选人简历如下: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 近日,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 了董事赵小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赵小丽女士决定辞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赵小丽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 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 本 ...
雄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0 15:34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及其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提名程序合法、 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华、冯绍津、冯艳芳 2023 年 12 月 8 日 ...
雄韬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2-04 17:41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1 月 2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不低于 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 通过二级市场以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
雄韬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1-26 15:36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91)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334,7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71%,最高成 交价为 14.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8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3,122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