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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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 - 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2025-04-28 22:21
关联交易金额 - 2025年拟向恒润禾采购预计不超3000万元,上年1700.79万元[2][5] - 2025年拟向湖北雄瑞采购预计不超3000万元,上年1493.94万元[2][5] - 2025年拟向盘古新能源交易预计不超500万元,上年346.16万元[2][5] 关联方业绩 - 2024年底恒润禾资产负债率51.64%,营收2858.56万元,净利润 - 127.35万元[8] - 2024年底湖北雄瑞资产负债率49.95%,营收4214.40万元,净利润 - 530.75万元[11] - 2024年底盘古新能源资产负债率52.75%,营收1232.95万元,净利润 - 2513.71万元[14] 股权关系 - 张华军、张弛、丁冬娜分别持有恒润禾18%、42%、36%股权[2][8][12] - 恒润禾、张华军分别持有湖北雄瑞71.09%、12.56%股权[12] - 公司董事龙丽丽为盘古新能源董事[2][15] 交易相关 - 关联交易议案经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6票赞成通过[3][22] - 与关联方签一年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18] - 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0] - 监事会认为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23]
雄韬股份(002733) -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冯艳芳)
2025-04-28 22: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冯艳芳,自 2023 年 2 月起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序 | 事 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 是 | □ | 否 | ☑ | | | 要社会关系; | | | |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 是 | □ | 否 | ☑ | | |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 | 是 | □ | 否 | ☑ | | | 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
雄韬股份(002733)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5-04-28 22: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13,20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1.20 元,共募集资金 935,199,988.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569,918.12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916,630,070.2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到位,且业经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雄韬股份(002733) -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8 22: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 行董事会的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 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 的董事会职责,审慎、科学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年组织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 | --- | --- | --- | --- | | | | | 度的议案》; | | |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 |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 | ...
雄韬股份(002733) -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冯绍津)
2025-04-28 22: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自查,本人在 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报告人:冯绍津 2025 年 4 月 28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 性。本人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 序 | 事 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 是 | □ | 否 | ☑ | | | 要社会关系; | | | |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 是 | □ | 否 | ☑ | | |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 | 是 | □ | 否 | ☑ | | | 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 | 4 | 在 ...
雄韬股份(002733) -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张华)
2025-04-28 22:21
| 序 | 事 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 是 | □ | 否 | ☑ | | | 要社会关系; | | | |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 是 | □ | 否 | ☑ | | |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 | 是 | □ | 否 | ☑ | | | 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 是 | □ | 否 | ☑ | | | 父母、子女; | | | | | |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 | | | | | 5 |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 是 | □ | 否 | ...
雄韬股份(002733)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04-28 22: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 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件许可,公司 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13,207 股,每股 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0 元,共募集资金 935,199,988.40 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 919,699,988.40 元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
雄韬股份(002733)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8 22: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 2013 年 12 月根据财政部《关于 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 年 12 月 11 日经北 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 号),2013 年 12 月 13 日取得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 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01。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 二、公司聘任会计 ...
雄韬股份(002733)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22: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冯艳芳女士 和张华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 核,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与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冯艳芳女士和张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