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东股份(002753)
icon
搜索文档
橡胶板块10月29日跌0.56%,天铁科技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13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9 16:33
板块整体表现 - 10月29日橡胶板块整体下跌0.56%,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7%,深证成指上涨1.95%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领涨股为利通科技,单日涨幅达30%,领跌股为天铁科技,单日下跌2.53% [1][2] 个股价格变动 - 涨幅居前的个股包括利通科技(涨30%至42.90元)、三维装备(涨5.35%至16.53元)、科强股份(涨3.73%至13.62元) [1] - 跌幅居前的个股包括天铁科技(跌2.53%至7.72元)、三维股份(跌1.60%至11.65元)、确成股份(跌1.49%至19.90元) [2] 资金流向 - 橡胶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净流出金额为1.13亿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2495.44万元和8794.91万元 [2] - 科创新源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4433.54万元,净占比7.36%,为板块内主力资金净流入最多的个股 [3] - 确成股份遭遇主力资金净流出499.71万元,净占比达-11.90%,为板块内主力资金净流出占比最高的个股 [3]
永东股份Q3营收利润双降 在建项目加码布局长期发展
新浪财经· 2025-10-28 18:39
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同比双双下滑,主营业务面临市场需求压力,盈利能力显著承压 [1][2]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激增5755.96%,现金流状况显著改善,主要因采购原料现金支付减少 [1][3] - 公司通过大幅增加在建工程投资为长期发展蓄力,期末金额较期初增长486.99%,主要用于新建发电与煤焦油加工项目 [1][4] 经营业绩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9.86亿元,同比下降4.51% [2]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8.77亿元,同比下降9.11% [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3.42万元,同比下降70.85% [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9.33万元,同比下降40.46% [2][3] -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79.47万元,同比下降71.14% [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23.77万元,同比下降44.37% [2][3] 盈利能力指标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235元/股,同比下降71.24% [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1301元/股,同比下降41.08% [2][3] - 本报告期稀释每股收益为0.0235元/股,同比下降69.28% [2]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35%,较上年同期减少0.97个百分点 [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9%,较上年同期减少1.47个百分点 [2][3]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87.29万元,同比激增5755.96% [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07亿元,同比由正转负,主要因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829.72万元,较上年同期负1.31亿元的规模明显收窄 [3][4] 资产与投资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3.5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80% [2][4]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24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50% [2] - 期末在建工程金额达2.07亿元,较期初增长486.99%,主要用于新建发电项目与煤焦油加工项目建设 [4]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07:48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公司计划取消监事会,其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42] - 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14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风险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多个核心治理领域[11][13] -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旨在完善治理结构,以适应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14][16] 季度报告与审计情况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该季度报告[3][6][15][24] - 监事会认为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4]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9][26][38]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为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30] -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8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授权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36]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07:41
公司章程与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原条款序号因删减和新增条款而相应调整,不涉及实质性变更 [1] -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拟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 [2] - 《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将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7][8]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4:30,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9:25, 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地点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9][12]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30及13:30至16:30,登记地点与会议地点相同 [14][15]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会议将对多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实行单独计票 [12] - 议案2、3.01、3.02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2]
永东股份: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23:53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公司财务与业务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100%来源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7亿元 [1]
永东股份2025年三季报:经营现金流大增超57倍 在建工程加码长期产能
证券时报网· 2025-10-27 19:17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营收28.77亿元,累计净利润4889.33万元,营收与净利润同比有所下滑[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87.2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31.27万元暴增5755.96%[1] - 现金流大幅改善主要因采购原料现金支付减少,运营效率显著优化[1] 战略投入与资产状况 - 截至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达2.07亿元,较上年末的3521.66万元大幅增长486.99%[1] - 在建工程投入显著加大主要系新建发电项目、煤焦油加工项目推进所致[1] - 此布局旨在完善产业链、提升产能规模,为长期业绩增长提供支撑[1] 整体评价与展望 - 短期业绩受行业环境影响有所承压,但经营现金流的显著改善彰显运营韧性[1] - 在建工程的大规模投入体现公司对产业链延伸及产能升级的长期规划[1] - 当前投入为后续产能释放与业务拓展奠定基础,注入发展潜力[1]
永东股份(002753)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27 19:02
人员与业务规模 -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10021名[4] - 2024年业务收入47.48亿元,审计业务36.72亿元,证券业务15.05亿元[4] 客户与收费 - 2024年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收费8.54亿元[5] - 2024年度审计费用180万元,含年报120万、内控60万[14] 风险保障 - 截至2024年末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保险赔偿限额10.50亿元[6] 法律诉讼 - 金亚科技案余500万,承担12.29%连带责任;保千里案1096万,承担15%补充赔偿责任[7] 执业处罚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5次、监管措施43次等,涉及131人[8] 人员任职 - 项目合伙、签字注册、质控复核人均2023年开始服务,近三年无违规[9][12] 未来安排 - 2025年10月27日开会审议续聘立信为2025年审计机构[15]
永东股份(00275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693,668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75,693,66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3]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 - 拟修订14项公司治理制度,其中13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0] 股东与股权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名为职工董事[5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1]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6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7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78]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79]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3] 其他 - 公司应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及持股变更情况[11]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91]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90]
永东股份(0027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27 18:4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新聘请的需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1] - 聘期一年,可以续聘[14] 审计费用与年限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1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7]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8][19] 改聘与解聘情况 - 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0] - 审核同意改聘,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备[21]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4]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24]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或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26]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6]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按三种规定处理[27] - 六种严重行为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7] 文件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8]
永东股份(00275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27 18:49
关联人界定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原则与规定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种事项[7]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8] 表决回避与审议 - 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表决时应回避[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6] 不同金额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要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特殊交易审议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其他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投资额度[2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等业务,以存款或者贷款的利息为准,适用相关规定[27] - 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如总经理为关联方需回避则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的,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30] 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35]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6] - 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