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搜索文档
永东股份(0027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27 18:49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10]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12]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7] 独立董事选任规则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5]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2]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5]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21][22]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23] - 发现董事会决议执行违规应及时报告,未处理可向证监会、深交所报告[25]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通知时披露[3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0] 其他规定 - 部分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25][26][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6]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4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3] - 独立董事辞职或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六十日内补选[18][19]
永东股份(002753) - 《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27 18:4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融资业务系指公司为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 资所需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人士筹集资金的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票据贴现、信用证业务等。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包括发行股票、债券等,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融资应当从整体经济效益出发,以合理、需要、节 约为指导,严格控制融资规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进行融 资,公司对强令其融资的行为有权且应当拒绝。 第四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规避投融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西永东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三)权衡资本结构(权益和负债比重) ...
永东股份(00275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27 18:4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加强担保管理,规避和降 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 度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 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六条 公司及其控 ...
永东股份(00275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27 18:4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其他职务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 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 ...
永东股份(00275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7 18:46
| 证券代码:002753 |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6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59 |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1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
永东股份(002753)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8:46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证券代码:002753 |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5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59 |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
永东股份(002753)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8:45
| 证券代码:002753 |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5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59 |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永东股份:第三季度净利润为883.42万元,下降70.85%
新浪财经· 2025-10-27 18:41
第三季度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9.86亿元,同比下降4.51%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883.42万元,同比下降70.85% [1] 前三季度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28.77亿元,同比下降9.11%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4889.33万元,同比下降40.46% [1]
永东股份(00275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8:40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
股市必读:永东股份(002753)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03万元
搜狐财经· 2025-10-24 05:46
股价及交易表现 - 截至2025年10月23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7.27元,当日上涨1.11% [1] - 当日换手率为2.49%,成交量为6.04万手,成交额为4369.16万元 [1] - 10月23日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7.0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56.4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13.51万元 [1][3] 融资活动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批复,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25〕2310号 [1][3]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 - 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500万元 [1][3] 募投项目与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 -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 [1] - 项目实施旨在提升公司中高端炭黑原料自给能力,并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 [1] 近期财务状况 -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644.30万元 [1] - 2025年上半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28.3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