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00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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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洁股份(002763) - 2015 Q3 - 季度财报
2015-10-30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29%[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3.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32%[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89.4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39%[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2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3元/股,同比增长16.2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86%,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8]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区间为15,935.71万元至21,247.62万元,同比增长幅度为20.00%至60.00%[23]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79.76万元[2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0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长458.06%至28.16万元[1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88.18%至6336.16万元[1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72.94%至2.3亿元[18] - 购置房产款支付3803.49万元[18] - 业绩增长主要由于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及短期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下降[23]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贡献607.34万元人民币[9] 股东承诺及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吕兴平、林升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4][19] - 控股股东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19][20] - 控股股东承诺若股价破发将自动延长锁定期六个月[20]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20][21] - 实际控制人吕兴平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10%[21] - 实际控制人林升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25%[21]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24]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25]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2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兴平、林升智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承诺正常履行中[22] - 公司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正常履行中[22] - 所有对中小股东承诺均及时履行且无未完成情况[22] 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达到18.3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13.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0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大幅增长109.74%[8]
汇洁股份(002763) - 2015 Q2 - 季度财报
2015-08-26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9.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9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53%[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8元/股,同比增长32.2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45%,同比上升2.10个百分点[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34%[21]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亿元,同比增长13.92%[31][33]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7亿元,同比增长33.53%[31] - 主营业务收入9.24亿元,同比增长13.92%[31] - 营业收入增长至927.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127] - 净利润增长至127.1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127] - 基本每股收益增长至0.7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12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1%至8.908亿元[130] - 净利润同比增长20.3%至1.103亿元[130]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9.3%至0.68元[132] - 综合收益总额127,076,663.93元[141] - 母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1.10亿元人民币[14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2.76亿元,同比增长22.87%[33] - 毛利率70.50%,同比下降2.03个百分点[35] - 营业成本增长至276.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127] - 销售费用增长至377.0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27]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8.5%至2.974亿元[130]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7.7%至3.831亿元[130]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21.1%至3766万元[13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曼妮芬品牌营业收入5.82亿元[31] - 伊维斯品牌营业收入1.94亿元[31] - 兰卓丽品牌营业收入0.82亿元[31] - 出口销售(OEM)收入为3251.1万元,毛利率为20.81%,营业利润率同比下降10.49个百分点[37] - 公司总营业收入为9.24亿元,毛利率为70.5%,营业利润率为22.31%[37] 各地区表现 - 公司西南分部营业收入为8757.88万元,毛利率为22.0%,营业利润率为17.16%[37] - 公司华东分部营业收入为2.29亿元,毛利率为62.14百万元,营业利润率为11.62%[3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5年1-9月净利润同比增长20%至35%[60] - 2015年1-9月预计净利润区间1.56亿元至1.755亿元人民币[61] - 2014年1-9月实际净利润1.3亿元人民币[61]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73%[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亿元,同比增长31.73%[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亿元,同比增长562.88%,主要因IPO募集资金净额6.61亿元[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1.7%至1.672亿元[13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大幅增长至8.429亿元[136]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达6.612亿元[135] - 购建固定资产等投资支付现金同比下降24.2%至1732万元[1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05,751.28元,同比扩大158.8%[139]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6,250,427.43元,同比增长156.2%[1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891,240,879.56元,其中吸收投资收到661,240,879.56元[139]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230,000,000元,同比减少55.8%[139]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320,000,000元,同比减少44.8%[139] - 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现金50,645,900元[13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5,930,518.66元,较期初增长399.5%[139]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为22.3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7.8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6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04.05%[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8.43亿元,较期初1.72亿元增长390%[117] - 存货期末余额为5.37亿元,较期初5.82亿元下降7.7%[11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4.6亿元,较期初5.5亿元下降16.4%[118]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8.02亿元,较期初1.95亿元增长312%[120]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4.02亿元,较期初3.15亿元增长27.5%[120]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22.35亿元,较期初16.21亿元增长37.9%[11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96亿元,较期初1.84亿元增长6.7%[117]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0.47亿元,较期初0.94亿元下降50.3%[119] - 股本期末余额为2.16亿元,较期初1.62亿元增长33.3%[120]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0.093亿元,较期初0.18亿元下降48.3%[119]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至826.2百万元,较期初增长399%[122] - 流动资产合计增长至2,046.9百万元,较期初增长43%[122] - 短期借款减少至460.0百万元,较期初下降16%[123] - 所有者权益大幅增长至1,471.2百万元,较期初增长99%[124] - 资本公积增长至802.1百万元,较期初增长312%[1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747,817,543.49元[141] - 公司本年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18亿元人民币[145]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33亿元人民币,占期初所有者权益的21.5%[145][148] - 本期利润分配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3240万元人民币[145][151] - 盈余公积增加1326万元人民币,增幅40.1%[145][151] - 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至7.1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6.3%[146] - 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达4.0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1.2%[149] - 母公司资本公积增加6.07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股东投入[148] - 母公司股本从1.62亿增至2.16亿元人民币,增幅33.3%[148][149] 子公司表现 - 汕头曼妮芬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57] - 汕头曼妮芬子公司总资产1.667亿元人民币[57] - 汕头曼妮芬子公司营业收入1.666亿元人民币[57] - 汕头曼妮芬子公司净利润723.87万元人民币[57] - 江西曼妮芬子公司净资产为负3332.63万元人民币[58] - 江西曼妮芬子公司营业利润为负242.18万元人民币[58]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汕头市曼妮芬制衣有限公司和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156] 融资和贷款活动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61亿元,报告期内尚未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9][50] - 公司使用4.8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 -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金额1亿元人民币[86] -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另一贷款合同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86] -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第三笔贷款合同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86] -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87] -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另一贷款合同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87] -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87] -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另一贷款合同金额1亿元人民币[87]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100][101] - 发行后公司总股份数由1.62亿股增至2.16亿股,增幅33.33%[100][101] - 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1亿元[103] - 2015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5400万股,发行价每股13.10元,募集资金总额7.074亿元[15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吕兴平持股3590.3万股,占比35.6%[105] - 控股股东林升智持股7399.7万股,占比34.26%[105] - 中国工商银行中邮趋势精选基金持股150万股,占比0.69%[10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0793人[105] - 控股股东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转让股份且履行稳定股价措施[89][90] - 公司前身于2007年8月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吕兴平出资1530万元占51%,林升智出资1470万元占49%[152] - 2011年3月公司增资24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3240万元[152] - 2011年7月公司以净资产3.419亿元折合1.62亿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变更为1.62亿元[153]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16亿元[154] 分红和利润分配 - 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4050万元人民币[62] - 向股东分配利润40,500,000元[141] - 母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4050万元人民币[149] 经营和产能信息 - 公司拥有1928个直营专柜和32个直营专卖店,覆盖全国除西藏外的主要商圈[39] - 江西生产基地建成投产后年产能将增加1500万件,总产能达2800万件[41] - 公司拥有14项发明专利、50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6项外观设计专利[40] - 曼妮芬品牌连续十三年(2002-2014)荣列同类产品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位[38]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163] 会计和审计相关 - 报告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10]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93][9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托管、承包、担保或其他重大交易[81][82][85][88] - 公司租赁项目未产生达到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损益[8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9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96]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64]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62] - 公司不存在影响12个月内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159] - 处置子公司股权时剩余股权投资按丧失控制权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71] - 处置股权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应享有净资产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71] - 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时多项交易可能作为一揽子交易处理需同时满足四项条件中的至少一项[171] - 外币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按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74]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类持有至到期投资类应收款项类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177]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7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179][180]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转移对价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81] - 金融负债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183]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与应享有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172]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占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且金额在500万元以上[187] -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账龄坏账计提比例为5%[189] - 1-2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189] - 2-3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30%[189] - 3年以上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80%[189] -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19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严重下降时确认减值损失[186]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方法处理[186] - 金融负债回购时按相对公允价值分配账面价值[184] - 不存在活跃市场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185] - 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198]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初始投资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8] - 权益法下投资损益确认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 并按会计政策调整净利润[199] -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享有比例抵销后确认投资收益[199] - 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亏损时 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不足部分冲减长期应收项目[19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00] - 权益法核算投资处置时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比例结转会计处理[200] - 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 剩余股权按金融工具计量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损益[200] - 终止权益法核算时 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确认的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