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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洁股份(00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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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洁股份(002763) -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暨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
2025-03-31 18:31
审计相关 - 2024年聘任致同为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 - 致同对2024年财报及内控有效性审计[3] - 致同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报告情况 - 2024年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 - 内控自评报告客观反映内控情况[5]
汇洁股份(002763) -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2025-03-31 18:31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11日15:00 - 17:00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东方财富路演中心参与[2] - 活动页面将在活动前五个交易日发布,发布后可提问[2] 参会人员 - 董事长兼总经理吕兴平、董事兼董秘蔡晓丽等参与[2]
汇洁股份(0027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2025-03-31 18:31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董事会应考虑召开[2] 临时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董事会不能履行职责时,审计委员会应召集主持;其不召集时,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4]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5] 股东会提案与选举 - 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 - 非职工代表董事等候选人由董事会、特定比例股东提出[6]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或解聘由董事会提案,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通过[8] 会议出席与主持 - 股东大会召开时,董事、监事等应出席或列席[8]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等主持[9] 重大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11]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经理层实施,监事会相关事项由监事会主席组织实施[30] 决议效力与权益保护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34] - 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汇洁股份(00276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2025-03-31 18:31
股份转让与减持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持股5%以上股东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除外[3]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财务资助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8]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8]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可为购买股份的人提供资助[2] 股份变动申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15个交易日申报股份变动计划[3] 决议无效与撤销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反法规或章程的决议[5] 股东诉讼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员提起诉讼[5]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5]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一定额度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8]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股东大会召集与提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1] 股东大会投票与登记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结束[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股东大会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3]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1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1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述职报告[13]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1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董事与监事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15] - 除职工代表以外的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15] - 股东大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6] - 非独立董事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本公司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工作经验[16]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17]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9]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19]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50%[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低于50%[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低于50%[21] 董事长决策权限 - 董事长可决策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23] - 董事长可决策公司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且不超净资产15%的特定事项[23]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1/2以上独立董事、总经理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4]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2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2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30%[27]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2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自决议之日起十(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29]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股东,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0]
汇洁股份(002763)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31 18:31
内部控制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8.33%,营收占99.52%[6]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5]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整改[16] 内控缺陷衡量标准 - 以营收、资产等衡量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标准[8][9][10][11][12]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损失金额标准[14]
汇洁股份(002763)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2025-03-31 18:31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3] 独立董事职责 - 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核查担保情况并报告公告[2] 反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3]
汇洁股份(002763)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5-03-31 18:30
会议时间 - 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025年4月29日14:30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15 - 15:00[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15 - 9:25等时段[14] 股权登记与登记时间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3日[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4 - 29日部分时段[8] 提案与投票 - 提案9须经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中小投资者提案表决结果单独计票披露[7]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763,简称为“汇洁投票”[13] 委托与议案 - 委托他人出席,期限至会议召开完毕[17] - 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17] - 非累积投票表决事项选同意等之一[17]
汇洁股份(002763)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3-31 18: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发通知,3月28日现场召开,3位监事全到[2]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6项议案表决全赞成,部分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4][5] -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全赞成[3]
汇洁股份(002763)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3-31 18:30
会议信息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7位董事全参加[2] - 会议由董事长吕兴平主持,通知于3月18日书面发出[2] 议案情况 - 多项议案表决7赞成0反对0弃权,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3][4][5][6][7][8] - 议案3、4、5、10、11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12通过双委员会审议[8] 公司决策 - 拟向银行申请不超20亿元综合授信,有效期36个月[6] - 拟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撤销监事会[6][7]
汇洁股份(002763)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3-31 18:30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79,049,450.98元,母公司净利润134,127,617.85元[1] - 2024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529,750,007.78元,母公司696,190,915.46元[1] - 2024年度每股收益0.19元,现金分红每股0.15元[5] 分红情况 - 以409,92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5元,拟分现金红利61,488,600元[2] - 2024年现金分红占归母净利润77.78%,2023、2022年分别为163,969,600元、204,962,000元[2][4]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430,420,200元,高于近三年平均净利润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