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00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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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5 18:5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月9日发通知,1月15日召开[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1] 换届选举 - 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2] - 拟提名郇怀明、徐露霞为候选人,两议案均3票同意通过[2] - 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累积投票表决,第五届任期三年[3]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日,郇怀明、徐露霞未持有公司股份[8][9]
中坚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志峰)
2024-01-15 18:5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沈志峰 为 浙江中 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中坚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15 18:5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 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 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 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 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
中坚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
2024-01-15 18:5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ONGJIAN TECHNOLOGY CO., LTD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 | ﻢ | | --- | --- | | . | œ | | | 2 | | 第一章 总则 | 2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份 |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股东 | 6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董事 | 22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 | 第一节 监事 | 32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
中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15 18:56
选聘规则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干预审核职责[2]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5]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方式[10]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5] 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的,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2年[16] 关注事项 - 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7]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情况[7] - 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谨慎[7] 文件保存 - 公司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4] 改聘规定 - 公司在五种情况下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期间无故不得改聘[17]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改聘情形,审计委员会尽职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选聘新所,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17][22]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任可在大会陈述意见,公司应为其提供便利[18] - 公司拟改聘时,需在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8] 终止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应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9][20]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2]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22]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违规行为,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2]
中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01-15 18:56
2、相关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关岗位的职 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提名人选如下:提名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 杨一理先生、李卫峰先生、杨海岳先生、卢赵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虎田先生、沈志峰先生、祝锡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0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01 月 0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应到 委员 3 人,实际到会 3 人,符合《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陈坚先生主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
中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5 18: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任期与选举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60日内补选[12][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25] 审议事项规定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8][30]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1]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2]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提延期[33] - 相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3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4]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中坚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虎田)
2024-01-15 18:5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冯虎田 ,作为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 ...
中坚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5 18:56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其中,通过 ...
中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5 18:5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交易披露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披露[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10] 董事会秘书规定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的,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4][17] - 最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者不得担任,聘任签保密协议[18][19] - 解聘需充足理由,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7] 专门委员会情况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各有人员构成要求[20][21][23][25]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决议通过有出席人数和表决要求[19][22][24][26] 董事会会议规则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议案提交有时间要求[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或3日发出[31][35]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表决票和档案保存10年[38][43][49] 决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矛盾时后形成的为准[44][45] - 涉及利润分配等需等审计报告,部分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4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可纠正违规事项[52][56] 规则生效情况 - 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