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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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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8:32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69,513,177.5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6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7,892.0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85%[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6951.32万元,较上期8237.79万元下降15.62%[20] - 第一季度净利润378.79万元,较上期1047.79万元下降63.85%[21]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2元,上期为0.06元[22] 现金流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72,081.5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3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 -3,005,769.5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2.22%,因投资支付现金减少[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 -10,278,689.5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66.33%,因回购股份[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67,510,008.64元,上期为84,423,272.12元[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52,437,927.08元,上期为55,220,204.67元[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5,072,081.56元,上期为29,203,067.45元[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91,632,845.06元,上期为192,012,667.99元[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94,638,614.64元,上期为230,654,240.57元[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3,005,769.58元,上期为 - 38,641,572.58元[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0,278,689.54元,上期为881,282.29元[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0,278,689.54元,上期为 - 881,282.29元[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2,131,989.54元,上期为 - 10,497,636.24元[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61,621,926.41元,上期为56,031,185.20元[24] 资产负债项目变动 - 应收票据期末金额22,350,382.51元,较期初减少36.48%,因收到票据及背书转让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减少[7] - 预付账款期末金额5,132,766.03元,较期初增加50.83%,因原材料预付款项增加[7] - 合同负债期末金额2,580,589.98元,较期初增加181.10%,因执行“预收款”结算政策订单增加[7]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1,621,926.41元,期初余额59,489,936.87元[18] - 2024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291,188,814.49元,期初余额300,961,528.91元[18] - 2024年3月31日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2,350,382.51元,期初余额35,188,678.48元[18]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5,445,718.09元,期初余额58,586,878.24元[18] - 流动资产合计50106.94万元,较上期51849.66万元下降3.36%[19] - 非流动资产合计20196.87万元,较上期20278.47万元下降0.40%[19] - 流动负债合计3460.14万元,较上期4725.75万元下降26.78%[20] - 非流动负债合计809.11万元,较上期837.94万元下降3.44%[20] - 存货2409.71万元,较上期2876.96万元下降16.24%[19] - 合同负债258.06万元,较上期91.80万元增长181.11%[19] - 应付职工薪酬481.16万元,较上期1187.91万元下降59.49%[19] 财务费用与其他收益 -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为 -487,771.8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1.91%,因汇率变化汇兑收益增加[8] - 其他收益本报告期为735,778.2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53%,因收到政府补助减少[8] 股东持股情况 - 项洪伟持股比例为52.81%,持股数量96,277,123股,质押43,367,000股[9] - 招商证券资管-李燕昆-招商资管创新价值20210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3.21%,持股数量5,849,750股[9]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比例1.58%,持股数量2,873,111股[9]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回购股份1,172,035股,占总股本0.64%,支付总金额10,277,386.37元[16] - 公司计划使用3000 - 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A股,回购价格不超12元/股,期限6个月[16] 项目推进情况 - 公司推进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及年产10万吨氯乙烯 - 醋酸乙烯共聚树脂技改项目[16]
洪汇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6 18:3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港) 本人作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新任独立 董事,在上任后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介 本人李港,男,198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本人于 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就职美的集团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任会计、财务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10 月就职美的集团无锡小天鹅股份 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5 月就 ...
洪汇新材: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18:32
财务审计 - 公证天业对洪汇新材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报告编号为苏公W[2024]A650号,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2] 资金情况 - 洪汇新材编制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3] - 会计师核对未发现汇总表与审计资料重大不一致[3] 说明用途 - 专项说明仅供洪汇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3]
洪汇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8:32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上述议案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该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
洪汇新材: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6 18:32
关联交易金额 - 2023年与善孚科技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41.73万元,2024年预计与善孚、铜陵善纬交易共5000万[1] - 2024年向善孚采购预计1000万,向铜陵善纬预计4000万,已发生243.90万[4] - 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未超预计2000万,占同类业务76.04%,与预计差异87.91%[5] 关联方情况 - 善孚科技注册资本3770万,2023年底总资产4.91亿,净资产2.58亿,营收2.80亿,净利润 - 0.07亿[8][9] - 铜陵善纬注册资本20000万,2023年底总资产3.30亿,净资产1.96亿,营收0.23亿,净利润 - 0.02亿[12][13] 交易审议 - 2024年4月19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议案[20] - 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交易正常、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20][21]
洪汇新材: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2024-04-26 18:32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6、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 格专业理财机构,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 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 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滚 动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 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 ...
洪汇新材: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8:3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意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 2022 年和 2021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已经致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附注三、36、重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此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要求 ...
洪汇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8: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7,278.56万元、利润总额6,076.03万元、净利润5,088.20万元,同比降27.82%、37.10%、39.83%[6] - 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 - 10%~20%[8] 财务决策 - 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40万元[18] - 2024年独立董事从公司领固定津贴(税前8万元)[21] - 公司申请融资及授信总额度不超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4] 业务交易 - 开展不超等额500万美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26] - 使用不超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有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可滚动使用[29] 制度与报告 - 多项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包括报告、制度等相关议案[1][2][6][8][9][31][32][34][36][39][41]
洪汇新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8:3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 W[2024]E1262 号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汇新材)2023年12月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洪汇新材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
洪汇新材: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8:3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意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 2022 年和 2021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已经致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附注三、36、重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此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