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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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10)
2025-10-26 15:4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25 年 10 月)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
洪汇新材(0028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26 15:49
人员变动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特定情形下,公司三十日内解除董高职务[7] 离职交接 - 董高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9] 义务与限制 - 董高保密义务持续,其他忠实义务三年有效[13] - 董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复核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董高对追责有异议可十五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实施[17]
洪汇新材(0028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26 15:49
管理目的与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4]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5]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0] 活动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0]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12] 纠纷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2] - 公司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12] 组织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投资部负责日常管理[25][26] 违规限制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27]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6] 培训与档案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系统性培训,重大活动做专题培训[18]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8]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按有关法律等规定及相关制度执行[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0] 主要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联络等多项内容[24] 权益维护 - 公司积极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24]
洪汇新材(00280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10)
2025-10-26 15:49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规范运作与披露质量[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指未披露重大事项等[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8]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指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超20%以上[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指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或净利润等方向不一致[8]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1] 责任追究 - 形式包括责令改正、检讨等,严重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2] - 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年度绩效考核[23] 其他说明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15]
洪汇新材(002802)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26 15:49
敏感信息管理 - 敏感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多类单位、部门及人员[4] - 证券投资部负责敏感信息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4] - 董事会秘书组织清理排查防止信息泄露[4] 报告事项条件 - 常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3]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各部门及子公司涉及特定额度事项需当日报告董事会秘书并报送书面材料[11]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和董秘并持续报告进程[15] - 控股股东、实控人拟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应及时报告董秘[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报告董秘和证券投资部[10] - 知情单位、部门或人员知晓敏感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秘[11] 信息处理与披露 - 董秘应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并提出处理方式,指派证券投资部整理保存[17] - 董秘应组织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或澄清媒体报道、传闻等敏感信息[18] - 敏感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董事会应按规定披露[18]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敏感信息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有权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7] - 公司聘请人员应签订保密承诺,违反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0]
洪汇新材(002802)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6 15:45
会议召开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5名董事实到[1] 报告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制度[6] - 修订《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等制度[6]
洪汇新材(002802)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6 15:3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0,221,480.11元,同比下降24.84%[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8,637.27元,同比下降45.26%[4] - 营业总收入为2.9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43亿元下降13.5%[21] - 净利润为3072.4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419.81万元下降30.5%[22] - 营业利润为3718.5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5073.32万元下降26.7%[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较上年同期的0.25元下降32.0%[23]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为2.19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73.7%[21] - 研发费用本报告期为11,106,368.13元,同比下降40.97%[10] - 研发费用为1110.6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881.45万元下降41.0%[22] - 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为-544,924.34元,同比收窄73.01%[10] - 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为310,551.93元,同比增加204.48%[10] - 财务费用为-104.95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50.05万元高于利息费用0.80万元[22]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232,497.63元,同比大幅增长250.0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332,692.61元,同比下降308.98%[1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2.7亿元,较上期的2.19亿元增长23.3%[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7923.25万元,较上期的2263.26万元大幅增长250.1%[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6633.27万元,较上期的3174.05万元由正转负,下降308.9%[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1.27亿元,较上期的1.28亿元下降1.1%[2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为4053.39万元,较上期的4109.57万元略有下降1.4%[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为1153.26万元,较上期的1091.25万元增长5.7%[2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为1784.72万元,较上期的4475.05万元下降60.1%[25] - 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为7.45亿元,较上期的5.75亿元增长29.6%[25] - 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为6.8亿元,较上期的6.1亿元增长11.5%[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873.52万元,较期初的1.1亿元下降10.5%[25] 资产和负债项目变动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260,491,722.23元,较期初增长57.39%[8]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金额为4,609,058.79元,较期初大幅下降90.85%[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198,737.38元,较期初大幅下降99.34%[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98,735,174.70元,较期初110,326,606.01元减少[1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60,491,722.23元,较期初165,505,401.26元显著增加[1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5,800,076.89元,较期初66,278,790.81元增加[17] - 存货为2317.34万元,较期初的2205.04万元增长5.1%[18] - 资产总计为6.81亿元,较期初的6.88亿元下降1.1%[18][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33亿元,较期初的6.26亿元增长1.1%[19] 股权结构与股东信息 - 项洪伟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1,604,757股,占总股本22.82%[1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400,604股,占总股本2.41%[13] - 招商证券资管计划持股5,849,750股,占总股本3.21%[13]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股2,873,111股,占总股本1.58%[13] 股份回购计划与进展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70,600股,占总股本0.31%[16] - 股份回购累计支付总金额为7,324,337元,最高成交价13.01元/股,最低成交价12.50元/股[16] - 公司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90元/股[15]
无锡洪汇新材回购股份进展:已回购10.01万股,资金区间1000万-2000万元
新浪证券· 2025-10-10 02:10
回购方案概览 -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及9月5日分别通过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2]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后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 [2] - 按回购价格上限15.9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8,930股至1,257,8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至0.69% [2] - 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 截至9月30日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1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 [3]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15.90元/股的上限 [3] - 回购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回购方案 [3] 回购操作合规性 - 公司在时间、数量、价格及委托时段等方面的操作均符合相关规定 [4] - 公司未在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进行回购,也不存在其他监管规定的禁止回购情形 [4] - 在集中竞价交易中,委托价格未达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 [4] 后续计划与信息披露 - 公司后续将依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持续推进回购计划 [4] - 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4]
洪汇新材:累计回购约57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09 16:17
公司股份回购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约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1] - 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元/股 [1] - 本次股份回购支付的总金额约为732万元 [1] 公司财务与经营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的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氯醋共聚树脂业务,该业务占比为100.0%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总市值为23亿元 [1]
洪汇新材(002802.SZ):累计回购0.31%股份
格隆汇APP· 2025-10-09 15:56
公司股份回购执行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570,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 [1] - 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0元/股 [1] - 公司为本次回购支付的总金额为7,324,3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回购方案合规性 -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 - 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15.90元/股(含) [1] -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