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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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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 -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11-03 21:46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3] - 按上限15.9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628,930股至1,257,860股,占总股本0.34%至0.69%[3] - 实施期限自股东会通过起不超6个月[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回购842,100股,占总股本0.46%[4] - 最高成交价13.01元/股,最低12.34元/股[4] - 支付总金额10,800,297.00元(不含交易费)[5] 其他规则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未超上限[5] - 重大事项期内不回购[6] - 集中竞价委托价不得为当日涨幅限制价[7] - 不在特定时段及无涨跌幅限制日委托回购[7]
洪汇新材:累计回购约84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3 21:44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约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1] - 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4元/股 [1] - 本次股份回购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080万元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的营业收入100%来源于氯醋共聚树脂业务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4亿元 [1]
洪汇新材(002802) - 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5-10-30 16:07
活动信息 - 公司将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1] - 活动于2025年11月4日15:30 - 17:00网络远程举行[1] 出席人员 - 董事长盛汉平、总经理陈甜等出席[1] 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等参与[1] 活动内容 - 公司高管将在线与投资者交流公司业绩等问题[1]
洪汇新材(002802.SZ)第三季度净利润937.86万元 同比减少45.26%
格隆汇· 2025-10-26 20:29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0亿元,同比下降24.84% [1] - 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为937.86万元,同比下降45.26% [1] -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2.97亿元,同比下降13.48% [1] -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3072.44万元,同比下降30.48% [1]
洪汇新材(002802.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3072.44万元,同比下降30.48%
智通财经网· 2025-10-26 17:31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7亿元,同比下降13.48% [1]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2.44万元,同比下降30.48% [1] - 公司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34.43万元,同比下降29.97% [1]
洪汇新材: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307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6 16:17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2.97亿元,同比下降13.4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072万元,同比下降30.4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同比下降32%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约为24亿元 [2]
洪汇新材(002802) -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26 15:49
接待管理 - 公司接待机构调研第一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协助[4] - 接待人员需经董事会秘书及公司专业培训和指导[4] 预约安排 - 机构来访需提前沟通,同意后预约登记,提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5][24] - 预约联系部门为证券投资部,可电话、邮件、传真预约[21]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活动结束后二日内证券投资部向深交所报送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5][7] - 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2] 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重大信息公告前暂缓现场接待[10] - 业绩说明会等应同时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信息[15]
洪汇新材(002802)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26 15:49
捐赠财产 - 公司可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8] 审批流程 - 单笔捐赠100万以内,报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13] - 一年内董事长批准累计超500万后,每笔报董事会批准[13] - 单笔捐赠100万以上,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由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审议[13] - 子公司捐赠前需提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4] 金额限制 - 每一会计年度对外捐赠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比例不超2%[14] 方案要求 - 捐赠方案应包含事由、对象、途径等内容[17] - 原则上同一性质、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年内不重复发生[18] 后续处理 - 捐赠完成后,经办部门需形成书面报告,由人事行政部归档并报董事会备案[19] - 未执行制度擅自捐赠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规处分责任人,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洪汇新材(00280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26 15:4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维护本公司、公司投资 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同样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 ...
洪汇新材(002802) -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5-10)
2025-10-26 15:4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管理层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坚决抵制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 害或谋取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反舞弊职责归属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隐瞒、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 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包括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礼品卡等现金形式,或高档 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