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0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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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4-25 19: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
易明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9: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并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 ...
易明医药: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9: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与依法行使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一经实施,对全体监事和监事会的运作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实行监事责任追究制度和监事资格取消制度。监事应当以高度 的谨慎和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监事会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过失的 监事应承担赔偿责任。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规则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如遇因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颁布和修订以及《公司章程》 的修改,致使本议事规则的内容与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相抵触,公司监事会应召开会议修订议事规则。在监事会召开正式会议修 订议事规则之前,议事规则中前述涉及相抵触内容的条款自动失效,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易明医药: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5 19:49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于 2023 年 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 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3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拟 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1,165.77 万元,明细如下表: | 项目 | ...
易明医药: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4-04-25 19: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 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 ...
易明医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5 19:49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3次[4] - 2023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 独立董事履职 - 胡明2023年通讯参加董事会6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5] - 2023年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6] - 2023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7] - 2023年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9] 公司决策事项 - 2023年1月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 - 2023年2月选举董事长、任免高管等[20] - 2023年4月和5月续聘立信为审计机构[21] - 2023年10月审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23] 财务相关 - 2023年4月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元[25] - 2023年7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26]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业务发展需要[15] - 除为子公司担保外无对外担保事项[17] - 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18] - 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合法合规[19]
易明医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9:49
审计情况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易明医药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2] - 审计认为公司当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控[6] 审计责任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控并评价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3] - 审计公司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事务所信息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资额15450万元[8] - 成立于2011年01月24日[8] - 批准执业于2000年6月13日,转制于2010年12月31日[11]
易明医药: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9:49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会693名[2] - 项目合伙人林雯英2010年成注会,2004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为公司服务[3]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亦超2016年成注会,2012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为公司服务[4]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育勤2000年成注会,1997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为公司服务[4] 风险保障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2] 审计工作 - 2023年审计中,立信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咨询,解决技术问题[7] - 2023年审计中,立信与公司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无意见分歧[7] - 2023年审计,立信针对公司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方案[9] - 立信配备专属审计团队,核心成员有经验和注会资质[10] 公司评价 - 公司认为立信具备审计资质和专业能力,能满足要求[13]
易明医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4-04-25 19:49
内部控制评价责任与实施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负责,审计委员会组织实施,审计部承担具体工作[3] - 内部控制评价机构负责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5] 评价类型与时间 - 包括年度和日常评价,年度评价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至年报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完成[6] - 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基准日后4个月内与审计报告同时报出[21] 评价程序与环节 - 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组成工作组、现场测试等环节[10] 缺陷分类与认定 - 缺陷从环节、与财报关系、程度分不同类型[14] - 认定标准包括定性和定量标准,以日常和专项监督为基础认定[14] 评价报告相关 - 分为年度和日常报告,至少披露八项内容[17][18][19] - 应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对外披露[21] 其他规定 - 评价工作应形成工作底稿,资料由审计部保管[8][21] - 不当行为追究责任,办法由董事会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23]
易明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9: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西藏易明 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分支机构的设置(包括全资子公司、 分公司); 1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