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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0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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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运国)
2024-01-03 11:50
独立董事提名 - 刘运国被提名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21][22]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26][32]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35][36]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8]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38] - 出现不符资格情形及时报告并辞职[38]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 - 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等方式[2] 会议决议 - 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 独立董事出席 - 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 会议表决 - 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用传真等书面表决[2] 会议记录 - 应有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委员需签名[2]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2]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1] 任职规定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有八种[2] 聘任规则 - 原则上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2] 职责代行 - 空缺期间先由董事长代行,指定代行人后公告[2]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继武)
2024-01-03 11:50
独立董事提名 - 黄继武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21][22]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18] 合规情况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所列情形[2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29][32] 任职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35]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36]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恒)
2024-01-03 11:5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恒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无违规[22][23]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28] - 被提名人无相关处罚、谴责记录[31][33]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及任期合规[36][37]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9]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9]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03 11:50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三次以上[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已满六年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因辞职致人数或比例不符规定,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7]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1]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7]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38] 责任与细则修改 - 未结束任职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赔偿[38] - 对违规董事会决议承担法律责任[38] - 细则修改由股东大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定草案[41]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1:50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开临时会议[6][5] - 董事长接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24小时发书面通知[8]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0] 董事会会议出席与决策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建议撤换[1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27]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不同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18][19] - 收购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总资产30%提交股东大会并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担保与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为他人债务担保需董事特定同意,为关联人担保需额外提交股东大会[22]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不同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3] 财务资助与证券投资审议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大会[24] - 证券投资总额占比不同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1] - 特定资助和子公司交易可免审批程序[25] - 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草案再出正式报告[26]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2]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多种不良记录不得任职[3]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5] - 提名人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候选人书面承诺接受提名[5] - 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6]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5] - 重大关联交易需事前认可,行使特定职权有同意比例要求[8][9] - 发现董事长等离职应核查并发表意见[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应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履职情况[11] 独立董事撤换与补选 - 连续未出席会议等情况可被撤换,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7][13] - 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人数不足等情形董事会30天内提请补选[15] 公司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24] - 董事会对专门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26]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至少保存5年,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承担费用[16][17][18] - 给予适当津贴,不得取得额外利益[17][18]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 | | 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 | --- | --- | --- | | | | 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 | | 第二十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 第二十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 | |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 | | 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 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 | |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 |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 | | | 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 | 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 | | | 事会批准; | 批准; | | |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 | | | 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 | 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 | | | 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 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 | | (四)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 | (四)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 | | | 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 | 其他相应的部门或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董过半数且任主任委员,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2] 内控报告相关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 -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含七项内容[2]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自评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等发表意见[2]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自评和审计或鉴证报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