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0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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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03 11:5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7]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等属于重大事件[12] - 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12] 资产关注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关注[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3] 重大事件披露义务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三个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此后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14] 子公司会议报告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21] 报告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21]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4] - 监事和监事会应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相关职责的行为[25]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股权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0]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等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制度检查披露 - 董事会定期自查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26]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定期检查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26] 文件报送与回复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送文件[28]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29] 商业秘密披露 - 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34] 合同信息报送 - 重大信息合同签署前知会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签署后立刻报送[37] 监管文件报告 - 应报告、通报的监管部门文件包括规章等[38] 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40]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文件资料,董事会办公室应妥善保管[40]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40] 责任承担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42]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2] - 公司受证监会处罚或深交所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42]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致他人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4]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4]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7]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1:50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选举产生,董事长当选则由其担任[5]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3] - 对长期发展战略等研究提建议[6] - 讨论提案结果提交董事会[10]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批准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6]
视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3 11:5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 日 10:30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王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 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 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 源电子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重大关联交易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2] - 重大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需就高于标准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发表独立意见[2] - 独立董事需就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发表独立意见[2]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候选人提名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2]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2] -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或监事会提出[2]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3]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3]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3] 董事职务解除与辞职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4] - 董事会应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4]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等情况,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履职,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不符合任职资格除外)[4] - 除特定情形外,董事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4] 公司股份收购 -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可决定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5]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和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5]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6]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属重大资金支出安排[7]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属重大资金支出安排[7]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 -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利润分配预案流程 - 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后,独立董事、监事会明确发表同意意见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8] - 董事会未作现金分配预案,应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8]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需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股东大会相关 - 必要时,独立董事征集社会公众股股东投票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8]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8] - 公司召开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8] - 利润分配方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分配事宜[8]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请或更换须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8]
视源股份: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1-03 11:50
回购计划 -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不超2亿,回购价不超79.93元/股[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回购2291900股,占总股本0.33%[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回购最高成交价46.5元/股,最低41.43元/股[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交总金额100003085.15元[2] 其他情况 - 公司首次回购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5] - 首次回购前5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15832655股[5] - 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未超首次回购前5日累计成交量25%[5]
视源股份: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01-03 11:50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公司与源动智慧、艾格因科技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8734万元[2][21] - 2024年公司与视焓科技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6025万元[2][21] - 2024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14759万元[4] - 2023年1 - 12月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7668.39万元[4] 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与预计 - 2023年与艾格因科技实际发生额5468.10万元未超预计[5] - 2023年与源动智慧实际发生额1060.92万元未超预计[5] - 2023年与智源服务实际发生额10784.53万元未超预计[5] - 2023年向关联人采购实际发生额6516.04万元,预计10202.00万元[6] - 2023年向关联人销售实际发生额189.99万元,预计1115.00万元[6] - 2023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额531.12万元,预计743.20万元[6] - 2023年艾格因科技研发服务实际发生额86.74万元,预计210.00万元[6] - 园区物业接受关联人劳务等服务实际发生额10040.14万元,预计13546.00万元,差异率 - 25.36%[7] - 艾格因科技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实际发生额36.26万元,预计46.00万元,差异率 - 21.17%[7] 关联公司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源动智慧总资产2849.40万元,净资产952.44万元,1 - 9月营收5032.04万元,净利润 - 864.27万元[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艾格因科技总资产4090.00万元,净资产1773.79万元,1 - 9月营收7762.85万元,净利润1310.78万元[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视焓科技总资产1017.06万元,净资产472.95万元,1 - 9月营收1586.63万元,净利润70.78万元[12] 股权与会议 - 公司持有源动智慧20%股份,子公司广州视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艾格因科技20%股份[13]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1] 关联公司注册资本 - 源动智慧注册资本600万元[9] - 艾格因科技注册资本200万元[10] - 视焓科技注册资本500万元[11]
视源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3 11:50
监事会会议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召开[2] -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4] 换届信息 - 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3] - 提名陈辉、林伟畴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3] 薪酬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薪酬税前10万元/年[5] - 股东及职工代表监事薪酬税前8万元/年[5]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日,陈辉持有公司股票3,750股[10] - 截至公告日,林伟畴持有公司股票7,775,000股[11]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 董事会决策要求 - 对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 会议表决与召开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用书面方式决议[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 会议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2] - 会议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保存至少10年[2]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1:5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主任委员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 日常事务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6] - 董事会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 考评经述职、评价等并报董事会审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