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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0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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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1:50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股东大会召集相关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3]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11] 股东大会变更与通知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全体股东并说明原因[14]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期至少二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6] 股东大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等重大事项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特定其他股东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6] - 股东买入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关联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27] - 关联股东特殊情况无法回避,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正常参加表决[28] - 被提出回避股东等对关联交易事项及回避等有权异议,可会后申请处理[28] 候选人提名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出[29]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特定股东提出[30] -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特定股东或监事会提出[30] 其他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38]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1:5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主任委员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 日常事务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6] - 董事会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 考评经述职、评价等并报董事会审议[13]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投资决策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2]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2][3] - 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2] - 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2] - 从事非套期保值目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2]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规则修订 - 2024年1月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1] - 书面会议通知内容增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等[2] 会议程序 - 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提案,主持人指定其宣读书面认可意见[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3]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董过半数且任主任委员,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2] 内控报告相关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 -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含七项内容[2]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自评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等发表意见[2]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自评和审计或鉴证报告[2][3]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恒)
2024-01-03 11:50
独立董事提名 - 刘恒被提名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持股股东[21][22]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26]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32] - 过往任职无相关撤换情况[34]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5]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6]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38] - 任职不符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38]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审计委员会运作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 -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委员可提议召开[3] - 表决可用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传真等书面方式[3] -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3] 报告与披露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 - 公告应披露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相关措施[3] 委员履职与资料保存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3]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审计部保存10年[4] 内控报告内容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包含七项内容[2]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03 11:50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三次以上[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已满六年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因辞职致人数或比例不符规定,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7]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1]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7]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38] 责任与细则修改 - 未结束任职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赔偿[38] - 对违规董事会决议承担法律责任[38] - 细则修改由股东大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定草案[41]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1-03 11:50
审批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对外投资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投资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投资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预计动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从事非套期保值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决策与实施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分析和研究达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对外投资事项[17] - 投资部负责股权投资等对外投资事项实施[18] - 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等对外投资事项实施[19] 投资处理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0]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1] 审计检查 - 公司审计部门年末对对外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视源股份: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01-03 11:50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公司与源动智慧、艾格因科技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8734万元[2][21] - 2024年公司与视焓科技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6025万元[2][21] - 2024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14759万元[4] - 2023年1 - 12月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7668.39万元[4] 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与预计 - 2023年与艾格因科技实际发生额5468.10万元未超预计[5] - 2023年与源动智慧实际发生额1060.92万元未超预计[5] - 2023年与智源服务实际发生额10784.53万元未超预计[5] - 2023年向关联人采购实际发生额6516.04万元,预计10202.00万元[6] - 2023年向关联人销售实际发生额189.99万元,预计1115.00万元[6] - 2023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额531.12万元,预计743.20万元[6] - 2023年艾格因科技研发服务实际发生额86.74万元,预计210.00万元[6] - 园区物业接受关联人劳务等服务实际发生额10040.14万元,预计13546.00万元,差异率 - 25.36%[7] - 艾格因科技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实际发生额36.26万元,预计46.00万元,差异率 - 21.17%[7] 关联公司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源动智慧总资产2849.40万元,净资产952.44万元,1 - 9月营收5032.04万元,净利润 - 864.27万元[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艾格因科技总资产4090.00万元,净资产1773.79万元,1 - 9月营收7762.85万元,净利润1310.78万元[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视焓科技总资产1017.06万元,净资产472.95万元,1 - 9月营收1586.63万元,净利润70.78万元[12] 股权与会议 - 公司持有源动智慧20%股份,子公司广州视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艾格因科技20%股份[13]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1] 关联公司注册资本 - 源动智慧注册资本600万元[9] - 艾格因科技注册资本200万元[10] - 视焓科技注册资本500万元[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