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00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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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9:17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的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 号 3 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强先生 6、会议的合规性:会议 ...
京能热力(002893) - 2024年5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7 18:54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002893,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1] - 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 17:00 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1] - 接待人员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付强等 [1] - 2022 年 7 月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3]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832 人 [4] 利润分配 -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 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3,6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1,091,2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1] 人才体系建设 - 2024 年构建“双通道”晋升机制,建立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和职业发展通道,明确不同序列、不同层级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2] - 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大赛等技能提升培养项目,加强技术运行、客户服务等专项培训项目 [2] 公司业务与市场 - 公司是集“供热项目投资、供热经营权收购、供热托管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研发、管理顾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供热公司,是国家发改委首批“备案合同能源管理推荐单位” [2] - 已掌握供冷相关技术,有项目提供冷热联供服务,供冷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格机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 - 主营业务为热力供应,目前暂无热电联产项目 [4] - 主要客户为各居民用户,其余有部分商业、机构用户,不存在大客户依赖情况 [4] - 主要经营地在北京及迁西,供暖时间通常为当年 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政府可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 [4] - 北京地区供热企业有上千家,供热行业区域整合是发展方向,公司将继续做大做强核心区域市场,提高北方区域供热市场占比,拓展其他地区市场 [3][4] 行业发展与公司规划 - 供热行业是我国能源领域重要组成部分,面临能源转型,未来将向清洁能源转型,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有更大发展空间 [3] - 公司将积极探索新能源,对现有项目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升,降低成本,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供暖业务市场扩张 [2][3] 知识产权 - 截至 2023 年底,公司拥有注册商标 22 项、专利 72 项、软件著作权 62 项 [3] 定价模式 - 供热行业主要在北方地区,实行政府定价 [4] - 天然气价格为政府定价,北京市有关部门会根据天然气价格波动调整燃料补贴标准,天然气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影响较小 [5]
京能热力:光大证券关于京能集团收购京能热力之2024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4-05-10 19: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4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五月 财务顾问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 担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收购人")收购北京 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热力""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作为财务顾问的 持续督导期从京能集团公告《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 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7日)。2024年4月26日,京能热力披露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结合上述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光大证券出具了2024年第一 季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持续督导 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 本意见根据京能热力及京能集团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相关方已向光大证券 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不存 ...
京能热力:光大证券关于京能集团收购京能热力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4-05-10 18:3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五月 财务顾问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 担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收购人")收购北京 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热力""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作为财务顾问的 持续督导期从京能集团公告《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 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7日)。2024年4月26日,京能热力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结合上述年度报告及日常沟通,光大证券出具了2023年度(2023 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持续督导意见(以 下简称"本意见")。 本意见根据京能热力及京能集团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相关方已向光大证券 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不存在重大遗漏 ...
京能热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5-05 15:36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通知,获悉赵一波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4、其他说明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质押数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是否 | 是否 为补 | | |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量(股) | 持股份 | 总股本 | 为限 | 充质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用途 | | | | | 比例 | 比例 | 售股 | | | | | | | | 一致行 ...
京能热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7 00:42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 ...
京能热力: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23:48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 索引 | | 页码 | | --- | --- | --- | | 审计报告 | | 1-5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 | 合并利润表 | 5 | |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87 | 1 联系申话: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telenhone: +86 (010) 6554 2288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9/F. Block A. Fu Hua Mans No.8. Chaovangmen Donachena District. 官计帮告 XYZH/2024BJAA10B0472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 ...
京能热力: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23:48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 索引 页码 | | --- | | 专项说明 1-2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 联系申话: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telenhone: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房 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4BJAA10B0482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能热力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 XYZH/2024BJAA10B0472 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 ...
京能热力: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04-26 23:48
京能热力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报告简介 2 3 本报告是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二份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ESG)报告(以 下简称本报告),以向利益相关方等披露和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领域(ESG) 的绩效。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关于本报告 时间范围 本报告涵盖时间范围若无特殊说明,均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 保证报告的完整性,部分信息时间范围进行了前后延伸。 报告范围 本报告覆盖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与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一 致。 数据来源 本报告全部信息数据来源包括政府部门公开数据、公司的正式文件、公开披露文件。报 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以年报为准,其他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本报告中所涉及货币金额以 人民币作为计量币种,特别说明的除外。 编制依据 本报告重点参考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26000:2010《社会责任指南》、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国 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转发 < 央企控 ...
京能热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23:48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 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本次追溯调整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附注四、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2 年(调整前) | 调整数 | 2022 年(调整后)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 | 996,553.16 | -11,972.40 | 984,580.76 | | 净利润 | 30,892,422.95 | 11,972.40 | 30,904,395.3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