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00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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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002893) - 2025年2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2-27 20:26
业务拓展与布局 - 南方供暖市场放开成新兴增长点,公司继续做大北方市场,借助资本寻求优质项目,关注经济发达地区供热/制冷市场,已在江苏南通成立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2] - 收购华清安泰后,整合新能源技术,拓展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市场、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符合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及股东利益 [2][3] - 收购有助于产业转型,加强业务协同,未来探索多种新能源供热形式,改造现有项目,深耕北京市场,开拓京外市场 [3] - 供热行业区域整合是发展方向,公司坚持内生与外延并重战略,借助资本拓展其他地区市场,扩大全国竞争优势 [3] 技术创新与转型 - 投资建设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探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 [2] - 持续开展综合能源耦合供热、供冷技术及应用场景研究,推动向智慧、高效、清洁的新型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转型 [2] - 2023 - 2024供暖季建设两个智慧供热示范项目,实现全面智能化监测,构建相关系统和模型,引入调节机制,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为2024年技改项目推广提供支撑,未来深化AI与大数据应用 [4] 市值管理 - 发挥国有资本优势,聚焦主业,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加强技术创新,拓展清洁能源供热业务,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4] - 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运用资本运作手段扩大市场份额,以稳健业绩和可持续战略增强投资者信心,实现市值与价值协同增长 [4]
京能热力(002893)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2-18 17:16
股价情况 - 京能热力股票2025年2月17 - 18日连续2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3] 信息披露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4] - 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4][5] - 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6] 经营情况 - 近期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4] 业绩预告 - 无需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6] 信息媒体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6]
京能热力(002893) -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5-02-11 20:02
股东减持计划 - 中山通用投资原持股2.60%,计划减持不超1%[2] - 陈秀明原持股3.42%,计划减持不超1%[2] - 减持计划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2] 实际减持情况 - 中山通用投资实际减持0.2630%,减持后持股2.3327%[3] - 陈秀明实际减持0.0038%,减持后持股3.4161%[4][5] - 中山通用投资减持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1日,均价12.035 - 12.3103元[2][3] - 陈秀明于2024年11月25日减持,均价12.72元[4] 其他说明 - 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3][4] - 本次减持未违规,与预披露一致[6][7] - 本次减持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和持续经营[7]
京能热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0:5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送达董事[2] - 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 会议由董事长付强主持,监事和高管列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核定兑现工作的议案》[3] - 关联董事吴佳滨、谢凌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3]
京能热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20:58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70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的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 号 3 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强先生 6、会议 ...
京能热力: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20:58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 议"),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 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
京能热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4-12-30 20:58
股份变动 - 赵一波本次解除质押225万股,占所持5.48%、总股本0.85%[1] - 赵一波本次质押200万股,占所持4.87%、总股本0.76%[1] 持股情况 - 截至披露日,赵一波持股4106.5287万股,比例15.58%[2] 质押情况 - 截至披露日,赵一波累计质押3587.91万股,占所持87.37%、总股本13.61%[2] - 赵一波质押股份无平仓风险,风险可控[2] 时间信息 - 本次解除质押起始2024年1月11日,解除2024年12月26日[1] - 本次质押起始2024年12月27日,到期2026年12月26日[1]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6]
京能热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2-24 17:54
股东股份质押 - 股东赵一波本次质押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4.87%,占总股本0.76%[1] - 赵一波持股41065287股,持股比例15.58%[3] - 本次质押后赵一波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87.98%,占总股本13.70%[3] 质押相关信息 - 质押起始日2024年12月23日,到期日2026年12月22日[1] - 质权人为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用途为反担保质押[1] - 截至披露日,赵一波质押股份无平仓风险,风险可控[2]
京能热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20 15:52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总股本 | 起始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 | | |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 | 其一致行动人 | (股) | 比例 | 比例 | | | | | 赵一波 | 否 | 1,200,000 | 2.92% | 0.46% | 2024 年 11 月 22 日 | 2024 年 12 月 19 日 | 融开国际商业保理有限 | | | | | | | | | 公司 | | 合计 | - | 1,200,000 | 2.92% | 0.46% | - | - | - |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67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京能热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2024-12-19 18:32
培训安排 - 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培训[2] - 培训人员为罗炜罡,对象是公司相关管理人员[2] - 培训形式为现场和线上结合、资料分发学习[2] 培训内容 - 学习上市公司监管要点等法律法规[2][3] - 介绍再融资市场现状与政策[3] - 分析信息披露等方面处罚案例[3] 培训成果 - 培训达预期目标,效果良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