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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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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2024-01-17 18:36
2、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向持有人提 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作为本员工持股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
集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01-17 18:36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集泰")增资 153,436,236.32 元,再由安徽集泰向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增 资 153,436,236.32 元用于实施"年产 2 万吨乙烯基硅油、2 万吨新能源密封胶、 0.2 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 安徽集泰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0,343.62 万元,安徽 集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实施主体 |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 ...
集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7 18:3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
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01-17 18:36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92,67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50 元,共 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9,602,361.5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66,125.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436,236.32 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 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 职业字[2024]232 号)。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集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集泰股份 ...
集泰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7 18:3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 ...
集泰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2024-01-17 18:3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 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 资业务的正常开展,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2024 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状 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 行票据、保函、融资租赁额度等。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综 ...
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1-17 18:3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集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广州 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00 万元。2023 年 公司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2,104.76 万元。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回避表 ...
集泰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17 18:3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日常事务处理 监事会主席作为监事会联络人,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可以 指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部门 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
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2024-01-17 18:3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集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集泰 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43.62 万元,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 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具体投 资额使用安排如下: | 序号 |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 --- | --- | ...
集泰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1-17 18:36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人数不超51人[9] - 资金规模不超708.90万元[9] - 持股规模不超109.0406万股,占股本总额0.27%[9]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股不超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累计不超1%[9] - 购买回购股票价格为6.5元/股[10] - 存续期为36个月[10] - 股票分两期解锁,12个月、24个月各解锁50%[10] 人员认缴情况 - 总经理邹珍凡拟认缴份额上限43.00万份,占比6.07%[25] - 董事、副总经理孙仲华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均拟认缴65.00万份,占比9.17%[2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拟认缴208.20万份,占比29.37%[25] - 其他员工不超46人,拟认缴500.70万份,占比70.63%[25] 股份回购与过户 - 截至2022年5月27日,累计回购股份6,053,009股,占总股本比例1.624%,使用资金38,964,272.79元[30][31] - 2022年11月16日,5,894,989股过户至员工持股账户,剩余1,090,406股未使用[31] - 2024年2月2日过户109.0406万股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79] 费用相关 - 单位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参照7.78元/股,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39.57万元[79] - 2024 -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分别为95.96万元、40.71万元、2.91万元[80] 决策与管理 - 实施前征求员工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1] -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前两个交易日披露法律意见书[13] - 持有人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56] - 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表决通过(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除外)[55] - 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42] - 公司融资时,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43]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存续期[58] - 管理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2]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至计划实施完毕[65][66] 变更与终止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72] - 存续期满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满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可提前终止[73] - 存续期内持有人权益不得退出、抵质押等[74]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2/3以上(含)份额持有人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存续期[83] - 终止或存续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算并分配[83] 信息披露与审议 -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5] - 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4]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84] - 召开审议股东大会前2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意见书[85] - 股东大会经出席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计划可实施[85] - 完成标的股票过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