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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 -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 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述的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一对多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 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的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
集泰股份(00290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保证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 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 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 ...
集泰股份(00290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6 15:46
董事会与监事会调整 - 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名变更至8名,新增1名职工董事,不再设置监事会[1]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损失问题按规定提起诉讼[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5][6]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可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事项,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6] - 交易事项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 董事人数不足5人,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8]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形不能担任董事[9]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董事会组成与决策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应获全体独立董事过1/2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2]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4]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需审慎履行职责[14] 专门委员会设置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及2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担任[16]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分别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6][1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 - 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8] 审计与财务相关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9] 公司合并、减资、解散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 - 公司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0] - 公司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或系统公告[21] 章程修订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至章程备案/核准登记完毕[22]
集泰股份(002909) -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10-26 15:46
业绩总结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084,952.89元,资产减值损失 -1,094,550.29元,合计9,990,402.60元[1][4] -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7.49%,资产减值损失占比 -5.68%,合计占比51.82%[4] -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990,402.60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9,990,402.60元[8] 数据详情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拟计提11,084,347.29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7.49%[4]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拟计提 -39,116.17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0.20%[4]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拟计提39,721.77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0.21%[4] - 存货跌价准备拟计提 -1,133,943.06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88%[4]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拟计提39,392.77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0.20%[4]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16,110,030.77元,资产可收回金额为416,110,030.77元[6] 决策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8]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8] 各方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规定,能更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和资产状况[19] -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要求,能更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况[20][21] -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符合规定,能更公允反映财务和经营情况,决策程序合规[21] 处理方法 -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处理,分组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减值准备[14]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 - 公司的合同资产是保证类质保金,按特定方法计算减值准备损失金额[17] 计提原因 - 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11,084,347.29元,原因是按客户经营情况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及根据应收账款组合计提逾期信用损失[7]
集泰股份(002909)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26 15:46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5)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 规定。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 ...
集泰股份(00290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6 15:4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1月11日14:30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1日9:15 - 15:00[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3] 股权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05日[5] 提案情况 - 提案3.00包含11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8] - 提案2.00、3.01、3.02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8] - 提案1.00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披露[9] 登记文件 - 登记相关文件需于11月07日17:00前送达公司[11] 投票代码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泰投票"[20]
集泰股份(002909)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6 15:45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 知。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5:3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三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金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 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三季 度报告》。 ...
集泰股份(002909)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6 15: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发出补充议案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4:3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
集泰股份(002909)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6 15:3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93,032,807.47 | -15.77% | 825,776,207.83 | -12.57% | ...
集泰股份(002909)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5-10-21 16:45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了控股股东广州 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 | 本次解除质押 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一致行动人 | | | | | | | | | 安泰化学 | | 是 | 18,750,000 | 12.56% | 4.81% | 2024 年 7 月 | 2025 年 10 | 浙江银通典当有限 | | | | | | | | 16 日 | 月 21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