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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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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决策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上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3]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 30 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 3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决议并披露[20] - 与关联人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为关联人担保应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3]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3]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执行中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适用规定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可预计年度金额并按规定提交审议,超预计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25]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5]
集泰股份(00290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等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2] - 候选人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13]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0] -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17][22]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请解职[21]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4]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6]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并给予津贴[39]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异议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7]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多方报告[38]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3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2]
集泰股份(0029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1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9][11]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1] 延期或取消相关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投票时间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关联交易表决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39][40] 股份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 投票权征集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累积投票制相关 - 股东会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40]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2] 提案表决相关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42] 报告相关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出述职报告[40] 发言顺序相关 - 发言股东向股东会秘书处登记,按持股数多优先,持股数相同以办理登记先后为顺序发言[35] 决议通过条件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7]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49] - 部分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管和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0] 实施时间相关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51] 决议撤销相关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52] 会议记录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4]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等含本数,“不超过”等不含本数[5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5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8]
集泰股份(002909)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担保审批 - 公司为他人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要股东会审议[13]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时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3][14] 调剂限制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17]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7] 担保禁止 - 申请担保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合同要求 - 担保合同需包含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内容[19] 展期规定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21] 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会计部负责对外担保经办及多项职责[24] 重大事项处理 - 发现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责任人应报告董事会[26]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34]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3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应及时披露[31] 额度限制 - 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31] 责任追究 - 公司应追究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当事人的责任[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9]
集泰股份(00290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390,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11][22] - 公司股份总数为390,000,000股,均为普通股[27] 股东信息 -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4655%[23] - 佛山泰银富时创业投资中心持股比例为8.9162%[23] - 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756%[23]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33]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39]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违法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38][44] 融资与交易决策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净资产20%[4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超净资产5%由股东会审议[49]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8][50] 担保决策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3]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12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39]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4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6]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79]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8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7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提前30天通知[19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5]
集泰股份(0029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人员任职 - 公司设1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1/2[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9] - 有特定情形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3][4] 会议相关 - 总经理会议前1日发通知及材料[20] - 总经理会议记录、决议保存不少于5年[21] - 总经理会议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立即召开[18][19] 报告要求 - 财务负责人监控资金,余额异常变动及时报董事会[25] - 总经理不定期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7][28] - 总经理向董事会做年度定期报告含日常经营内容[29] - 公司重大事项发生或获悉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29] 股份关注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26] 高管义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等[32] - 总经理等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33] 制度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其为准[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3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集泰股份(002909) -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接待管理 - 公司接待事务第一负责人为董事长,主办人为董事会秘书[7] - 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熟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状况[8]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12] 接待安排 - 预约联系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联系人是罗红姣,电话020 - 85532539 [25][26] - 接待时间为9:30 - 12:00,14:00 - 17:00 [28]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重大信息或事项公告前暂缓现场接待[10]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活动信息[10]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时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3] 保密规定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未披露前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14] - 保密协议中双方承诺不对第三人泄漏重大事项,乙方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34] 其他规定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需先沟通并签署承诺书[11] - 特定对象形成的报告、新闻稿等发布前需知会公司[12] - 公司建立接待活动备查登记制度并由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15] - 来访人员需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和《承诺书》[27] - 规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1][22]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为002909,证券简称为集泰股份[43] - 公司地址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26] - 电子邮箱为jitaihuagong@jointas.com,传真为020 - 85526634 [26]
集泰股份(00290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4] 其他报告事项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7] 重大变更事项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章程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变更[19] 核心竞争能力风险 - 核心竞争能力重大风险包括重要资产或技术取得使用不利变化等[21] 其他事项 - 其他事项包括订立重要合同、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22] 重大事项公告进展 - 重大事项公告进展包括签署意向书或协议变化、获有关部门批准或否决等[24] 信息报告流程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5] - 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时,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三人[27] - 《重大事项信息定期报送表》应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情况[28] - 董事会秘书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文件[31] 责任与制度生效 - 报告义务人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7] 报告义务人变更 - 报告义务人及联络人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变更备案登记[4]
集泰股份(00290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6 15:46
董事会与监事会调整 - 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名变更至8名,新增1名职工董事,不再设置监事会[1]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损失问题按规定提起诉讼[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5][6]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可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事项,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6] - 交易事项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 董事人数不足5人,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8]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形不能担任董事[9]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董事会组成与决策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应获全体独立董事过1/2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2]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4]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需审慎履行职责[14] 专门委员会设置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及2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担任[16]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分别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6][1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 - 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8] 审计与财务相关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9] 公司合并、减资、解散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 - 公司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0] - 公司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或系统公告[21] 章程修订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至章程备案/核准登记完毕[22]
集泰股份(002909) -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10-26 15:46
业绩总结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084,952.89元,资产减值损失 -1,094,550.29元,合计9,990,402.60元[1][4] -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7.49%,资产减值损失占比 -5.68%,合计占比51.82%[4] -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990,402.60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9,990,402.60元[8] 数据详情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拟计提11,084,347.29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7.49%[4]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拟计提 -39,116.17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0.20%[4]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拟计提39,721.77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0.21%[4] - 存货跌价准备拟计提 -1,133,943.06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88%[4]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拟计提39,392.77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0.20%[4]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16,110,030.77元,资产可收回金额为416,110,030.77元[6] 决策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8]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8] 各方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规定,能更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和资产状况[19] -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要求,能更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况[20][21] -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符合规定,能更公允反映财务和经营情况,决策程序合规[21] 处理方法 -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处理,分组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减值准备[14]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 - 公司的合同资产是保证类质保金,按特定方法计算减值准备损失金额[17] 计提原因 - 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11,084,347.29元,原因是按客户经营情况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及根据应收账款组合计提逾期信用损失[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