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003001)
搜索文档
中岩大地(0030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
中岩大地(0030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七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 ...
中岩大地(00300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规定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 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
中岩大地(0030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 ...
中岩大地(00300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 他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统称为"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公司为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按本制 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五)公司之联营公司。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 ...
中岩大地(003001) - 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反舞弊重点及相关机构的反舞弊职责 1 第一条 为了防治舞弊,建立和完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降低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舞弊查处 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反舞弊制度是预防舞弊的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本制度所指舞弊行为,是指 公司内部人员(或与外部人员勾结)采取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公司利益,谋 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反舞弊的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 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 第四条 公司反舞弊内控机制,包括设立举报投诉渠道以防范和发现舞弊行为,实施控制措 施以降低舞弊的机会,对舞弊行为带来的危害采取适当且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一)损害公司 ...
中岩大地(00300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决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 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 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权、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 衍生品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委托 ...
中岩大地(0030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 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条 董事会依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 ...
中岩大地(0030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及其领导 下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案事宜。公司审计 委员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 ...
中岩大地(00300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监 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遵循客观 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