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同兴科技(003027)
icon
搜索文档
同兴科技:以1949.31万元收购马鞍山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新浪财经· 2025-12-19 18:03
交易概述 - 同兴科技与关联方同兴皓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949.31万元的评估值收购马鞍山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马鞍山皓升将成为同兴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 交易性质与审批程序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 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 - 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1]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同兴科技涨2.02%,成交额4021.76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268.05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19 14:53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2月19日盘中,公司股价上涨2.02%,报19.65元/股,总市值25.69亿元,成交额4021.76万元,换手率1.97%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8.05万元,大单买入508.22万元(占比12.64%),卖出240.17万元(占比5.97%) [1] - 公司股价今年以来上涨33.25%,近5个交易日上涨1.03%,近20日下跌9.45%,近60日上涨1.81% [1] 公司业务与行业属性 - 公司全称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19日,于2020年12月18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钢铁、焦化、建材等非电行业提供超低排放整体解决方案,包括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总承包及低温SCR脱硝催化剂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烟气治理工程与设备占61.32%,催化剂占38.26%,其他(补充)占0.30%,吸收剂占0.11%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环保-环境治理-大气治理,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微盘股、小盘、钠电池、锂电池、碳中和等 [1]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12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1万户,较上期减少6.48%,人均流通股为6145股,较上期增加6.93%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发起式A(001917)新进成为公司第九大流通股东,持股123.93万股 [3] - 公司自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62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7933.89万元 [3] 公司财务业绩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2亿元,同比增长38.52% [2]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6197.61万元,同比增长217.88% [2]
同兴科技:公司的TXio工艺能够实现更优的处理成效
证券日报· 2025-12-18 20:39
公司声明与业务澄清 - 公司明确表示未获悉欧洲130万吨级CCUS项目的相关信息[2] - 公司未参与该欧洲CCUS项目的对接及投标相关工作[2] 公司技术优势 - 公司的TXio工艺能够实现更优的处理成效[2] - 该工艺能有效减少废液排放量与脱硫液使用量[2]
同兴科技:公司没有参与商业航天行业相关业务
证券日报网· 2025-12-16 19:43
公司业务澄清 - 同兴科技明确表示公司没有参与商业航天行业相关业务 [1] - 公司亦未在商业航天领域进行任何技术储备 [1]
同兴科技:公司没有参与商业航天行业相关业务,也未在该领域进行技术储备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6 09:16
公司业务澄清 - 同兴科技明确表示公司没有参与商业航天行业相关业务 [1] - 公司亦未在商业航天领域进行技术储备 [1]
同兴科技: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21:21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5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源于大气污染治理行业,该业务占比达99.7%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仅为0.3% [1]
同兴科技(0030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信息披露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7] 其他需报告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或单项涉案金额超500万元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7]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说明[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报告[9] - 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关注[10] 信息披露职责与流程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报告人有督促义务[17] - 报告人应于每年2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等[19] - 报告人应于每年7月底前提交上半年工作总结等[19] - 报告人最迟于每月10号提供本月经营情况等[19] - 重大信息紧急时报告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19]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原因、协议等材料[19]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必要时提请董事会披露[20] - 报告信息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在获知当天24时内履行报告义务并提供文件资料[21][27] - 各部门联络人收集整理资料经负责人签字后向证券事务部汇报,后者审阅后送达董事会秘书[2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有权随时了解应报告信息详细情况,报告人需如实说明[25] - 各部门和责任人对报告信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6]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4]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25] - “以上”“超过”均含本数[27] - 关联人范围按《上市规则》认定标准执行[27] - 报告人通知方式包括电话、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同兴科技(0030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 - 变更年度审计可公开招标,其他由审计委员会定方式[7] - 选聘需经多程序,审计委员会应调查并形成意见[9]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股东会通过后签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0]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应评价,否定则改聘[10]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中[16] - 违规造成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可通报批评[16] - 解聘违约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严重可处罚处分[16] 其他 - 制度未尽事项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制度自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
同兴科技(0030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办法规范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2] 工作目的与原则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工作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5] 沟通内容与要求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6] - 信息须先在指定平台公布[8] 沟通平台与活动 - 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及时答复问题[8] - 避免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调研和采访[9] - 定期报告结束后可举行业绩说明会并编制记录表[11] - 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举行说明会并提前通知[12] 沟通渠道与协商 - 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制定重大方案时充分协商[14] 工作负责与部门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16] - 可视情况指定或设立专职部门[16] 档案与职责制度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16] - 明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究等[17] 内部协调与发言 - 建立良好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17] - 未经授权和培训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8] 专业协助与培训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8] - 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8] 投诉处理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8]
同兴科技(003027)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2167万股,2020年12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723200元[8] - 公司2011年1月24日由安徽同兴环保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7232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发起人郑光明持股53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5.38%;朱宁持股4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9.16%等[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推行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员工占总员工人数比例不低于30%[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相关程序[34][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5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办法由股东会另定细则[79] 担保与交易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须报董事会批准[10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5]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5] -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报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10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7] - 公司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5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5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54] - 成长期或阶段难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5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66][16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3]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