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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因离婚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3]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殊情况除外)时,股份不得转让[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也需两日内申报[5]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2] 禁止买卖期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0]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0]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董高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14] - 董高应确保特定自然人等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16] - 违反制度可给予警告等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6]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公司可给予处分[16] - 触犯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6]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8]
同兴科技(003027)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职工董事提名与当选 - 职工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工会等提名[6] - 需职代会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6] 职工董事权利与义务 - 享有列席会议、听取职工意见等权利[8] - 应履行代表职工诉求等义务[8] 保障与评议 - 公司保证职工董事获取资料等[10] - 工会为其履职提供支持[11] - 履职情况接受职代会评议[11] 制度相关 - 制度制定等权归董事会[13]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3]
同兴科技(0030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董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超一名[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 - 公司收到董事辞呈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情况[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12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3]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撤换[13] 董事会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8]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制订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等多项职权[18] - 董事会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20]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重大投资项目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20] 交易审议 - 公司拟发生《上市规则》第6.1.2条标准应披露交易,由董事会审议;第6.1.3条标准的还应提交股东会[2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公司对外捐赠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或超5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10%以上或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3]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并各设1名召集人[2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8]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事项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9]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非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委托[31]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委托[31] - 董事会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通过[33] - 拟订公司回购股票等方案、制订章程修改方案等事项由董事会以特别决议作出[3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8]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董事会决议[38]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9] - 董事关联交易应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性质和程度[41]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交易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2][48] - 本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公司章程》为准[44] - 本规则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4]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8]
同兴科技(00302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关联方定义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或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方[4][5] 关联交易决策流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初审关联交易后,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3] - 总经理可决策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不含0.5%)的关联交易事项[14] - 董事会收到总经理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1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不含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公司关联人之间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含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董事会审查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执行[20] - 首次发生无具体交易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其他规定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在披露上一年度年报前预计当年度总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重新提交[21] - 公司拟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22]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借款或资金往来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2] - 关联交易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公司与关联方签协议/合同,生效后执行;休会期间可先签后经股东会追认[26]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决议等文件,公告含交易概述、表决情况等内容[28][2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3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3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最长不超3年,超3年需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4] - 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标准的,应按标准履行程序[34] - 公司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超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32] - 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6个月;若为其他资产,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1年[31] - 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30][34]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时,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34]
同兴科技(0030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人员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辞职自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离职生效后三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5] 义务与责任 - 离职后忠实义务依公平原则确定[6] - 执行职务致损依情况担责[6] - 未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豁免[7] 股份转让限制 - 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25%[9] 违规追责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1] - 离职人员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1]
同兴科技(00302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生效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6] - 对长期战略等研究并提建议,提案交董事会[8][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同兴科技(0030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2]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4]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4]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负责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2] 披露原则与时间 - 公司信息披露应体现三公原则,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5]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4]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9] - 公司可申请豁免信息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10] - 公司可自愿披露信息,需遵守公平原则并提示风险[10] 报告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8] 临时报告规定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司或董事会公章[20]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1] 业绩预告豁免与要求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豁免披露业绩预告[26] - 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可豁免披露业绩预告[26] - 公司应合理、谨慎、客观、准确披露业绩预告,明确业绩变动范围等[26] 业绩预告时间与修正 - 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1月31日,第一季度等分别不晚于当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27] - 业绩预计以区间方式进行时,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区间最大不得超过50%[29] - 区间预计业绩时,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需修正;确数预计时,变动达50%以上需修正[29] 业绩快报差异处理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需致歉并说明情况[31]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5] 内部报告责任 -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首要责任人为最先知悉人、直接经办人及其部门负责人[36] 考核与制度管理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执行制度情况纳入公司考核范围[39]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未按制度要求进行内部报告,相关责任人应担责[39] - 公司定期或临时报告披露后,负责机构应按规定备案并供公众查阅[3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修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39]
同兴科技(00302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要坚守诚信、保证公平等[4][7]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等[6][7][8] 管理与流程 - 证券部为对口管理部门[10] - 内部审核流程含收集、起草、审核和发布[10][1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修改,通过之日起生效[13]
同兴科技(0030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管理 - 成员每年对董事和高管薪酬情况检查一次[10]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8] 下设工作组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相关事务[5]
同兴科技(00302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委员会产生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定期会议提前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21] 审计委员会决议 - 经成员过半数通过,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并书面报董事会[19][2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每季度审议计划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9]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年度财报审计时间安排[10]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审计部职责 - 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等书面资料[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