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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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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12.86%-174.06%
快讯· 2025-07-14 17:4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4198.76万元-5405.9万元 [1] -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1972.55万元大幅上升112.86%-174.06% [1]
同兴科技: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2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曙江主持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员工持股计划审议结果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认为其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指导意见》等法规,未强制员工参与 [1] - 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并增强核心团队责任感,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1] - 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姚曙江回避表决,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获监事会批准,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可保障计划规范运行 [2] - 管理办法表决结果与持股计划一致(同意2票/回避1票),需同步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2] 信息披露与备查文件 - 相关公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 监事会公告未提及具体财务数据或持股规模,仅强调程序合规性及战略意义 [1][2]
同兴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1]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 - 中小投资者定义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2] - 相关议案已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2] 会议登记要求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等材料[3]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材料,委托代理人需补充授权委托书[4] - 接受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以收到时间为准,邮件登记股东需在会议现场提交材料原件[4]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6]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6]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身份认证[6]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人:初宏洲、徐守号[4] -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7] -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4] -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号(邮编230091)[7]
同兴科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公司基本情况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同兴环保"变更为"同兴科技",证券代码003027及公司全称保持不变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72.3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光明,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镇工业园区 [5] - 经营范围涵盖环保设备制造、碳减排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等20余项业务领域 [5] 员工持股计划核心内容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2,933,500股A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未披露 [8] - 参加对象包括董事(不含独董)、监事、高管、中层及核心员工,总人数未披露 [8] - 计划存续期36个月,自最后一笔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 [8] - 每份份额定价1.00元,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股不超过公司股本10% [9] 审议程序进展 - 2024年12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证券简称变更及持股计划草案 [4][11] - 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已对持股计划发表核查意见,认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11] -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2] 法律合规性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确认公司具备实施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6][14] - 持股计划草案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 [9][14] - 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律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草案披露 [12][14] 信息披露情况 - 已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持股计划草案等文件 [12] - 后续需持续履行标的股票过户、权益变动等披露义务 [12][13]
同兴科技: 董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说明 -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1] -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1] -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完全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1] 表决程序与参与机制 - 关联董事和监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1] - 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 - 持有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计划规定的范围 [1][2] 财务安排与激励目标 - 公司未向持有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 [2] - 计划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 [2] - 通过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2] 董事会结论 - 董事会确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全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相关规定 [2]
同兴科技(003027)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7-11 21:17
员工持股计划人员与份额 - 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67人,董监高5人[6]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持有份额806.40万份,占比70.04%[7] - 陈建武拟持有份额占比29.96%[6] 资金与股份数据 - 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1151.36万元,份额不超1151.36万份[10] - 公司回购股份2,933,500股,占总股本比例2.24%[11] - 回购股份累计成交金额39,992,916.00元[11] - 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规模不超128.5万股,占股本总额0.98%[12] 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60个月,可延长[14] - 锁定期12个月[14]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1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净利润不低于4684.24万元[17]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利润不低于5464.94万元[17] 管理与表决规则 - 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23] - 持有人会议需过半数持有人出席,议案经超50%份额同意表决通过[27][28]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3] 特殊情况处理 - 持有人损害公司利益等,管理委员会取消资格,收回未归属份额[43] - 持有人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按相应程序处理,免个人绩效考核[45] - 持有人离职2年内违背竞业禁止协议,公司要求返还收益并承担违约金[45]
同兴科技(0030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7-11 21:15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1] - 员工持股计划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利益[1] - 拟定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 员工持股计划意义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提高竞争力[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2]
同兴科技(003027)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11 21:15
公司信息 - 2024年12月25日同意证券简称由“同兴环保”变更为“同兴科技”,代码及全称不变[7][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72.32万人民币[8] 员工持股计划 - 2025年7月11日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0] - 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特定人员[13]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等[13]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933,500股A股普通股[14] - 存续期为60个月[14] - 每份份额为1.00元[14]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14] - 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总股本1%[14] - 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15] - 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实施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17] -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对持股计划的意见[1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持股计划相关议案[1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为持股计划内容合规[18] - 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18] - 已在深交所指定网站公告持股计划相关文件[18] - 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持股计划,决议须经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已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继续履行[21]
同兴科技(003027) - 董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2025-07-11 21:15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公司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 -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程序、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 - 公司无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1] 员工持股计划意义 - 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 - 可完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2] - 能调动员工积极性[2]
同兴科技(003027)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5-07-11 21:15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7人,董监高5人[8][20] - 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51.36万元,份额不超过1151.36万份[8][25] - 涉及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28.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98%[9][22]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93.35万股A股普通股[23] - 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9][29]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分两批次归属,比例60%、40%[9][10][30] 业绩要求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即不低于4684.24万元[32]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即不低于5464.94万元[32] 价格与资金相关 - 购买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为8.96元/股[25] - 购买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17.92元的50%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17.68元的50%[25] - 公司已回购股份293.3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24%,累计成交金额3999.2916万元[23] - 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16.05元/股,最低成交价11.72元/股[23] 人员份额分配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持有份额806.40万份,占比70.04%[20] - 董监高合计持有份额占草案公告时总份额比例不超过30%[21]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延长[29][38] - 锁定期满,股票全部出售、过户或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29] - 因股票停牌或窗口期短无法变现,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延长存续期[29]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38] 管理与分配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3] -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38] -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收益时,每个会计年度均可分配[40] 时间安排 - 2025年8月底将128.5万股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62] - 预计2025 - 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分别为308.40万元、693.90万元、154.20万元[62] 会议相关 - 持有人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51] - 持有人会议应有过半数持有人出席,提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超50%(不含)份额同意则表决通过[52][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或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53] - 管理委员会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56]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7] 其他规定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0]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1] - 个人层面绩效评价A、B等级标准系数为100%,C、D等级为0%[35] - 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解锁与相对应股票相同[40] - 持有人因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等多种情形,管理委员会取消其参与资格,收回未归属份额[42][44] - 持有人离职后2年内违背竞业禁止协议,公司有权要求其返还全部收益并承担同等金额违约金,造成损失应赔偿[44] 实施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草案等[6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64] - 股东大会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即可实施[64] - 公司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