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3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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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应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内部审计部门应设审计负责人一名,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9] 内部审计工作频率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报告及下一年度计划[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2]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 -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监督检查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5] - 对内部控制制度、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检查评估和审计[11] - 对违规行为有权制止、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13] - 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14] - 范围包括一般审计、专项审计和董事会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14][15][16] - 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审查评价[19]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并关注特定内容[20][21][22]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并关注特定内容[23]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多方面内容[24]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 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3] - 内部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25] - 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委员会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报告至少包括董事会声明和有效性结论等内容[25]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5] - 报告体现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依据、范围等[26] - 报告包含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上年度整改及本年度拟采取措施[26]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自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9]
豆神教育(30001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 到账后六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3] - 支付薪酬困难时,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4] 项目管理 - 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并披露[10][11]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并披露[10][11] - 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28] 节余资金处理 - 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并年报披露[13] - 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3]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到期收回并公告[16]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7] 变更与公告 - 拟变更投向应提交董事会后2个交易日公告[24] 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27]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核查报告[30] 其他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9]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办法废止[32]
豆神教育(30001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 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质量,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
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2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等并提建议[7]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不定期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发通知[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会议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由证券事务部保存至少十年[13]
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任期与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可豁免[9]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证券事务部保存至少十年[10] 职责与细则生效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7] - 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原规则废止[1][13]
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9]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0]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在8种情形下不得转让[11]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6]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公告[6] 交易规范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秘,董秘核查提示风险[8] - 董事、高管多次买卖,以最后一次时间算6个月禁期起算点[13] - 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份及衍生品[13]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申报公告[16]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应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 公司因发行股份设限,向深交所申请登记限售股[6] - 董事和高管违规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披露[12][16]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6] - 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遵守相关规定[17][19] - 董事和高管违规担责,公司配合追究[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通过后生效,原办法废止[21] - 制度发布于2025年11月[22]
豆神教育(30001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豆神教育 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 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规则》所界 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 ...
豆神教育(3000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保障公司资产 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 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1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首席执行官(CEO)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 的决策机构, ...
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任期职责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5] - 主要职责为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等[7] 会议规则 - 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文件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至少十年[13] -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17]
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豆神教育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首席执行 官(CEO)、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 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匹配原则:通过对标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科学厘定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确保薪酬水平与企业效益相匹配,确保股东在利益分配中处 于优先地位; (二)激励约束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同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