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3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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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25 21:42
公司治理与审计安排 - 豆神教育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其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2]
豆神教育:11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5 18:09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7元,市值为145亿元 [1][2]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占比高达99.21%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仅为0.79% [1]
豆神教育(3000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5]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多渠道开展工作,避免泄露内幕信息[7] 制度与职责 -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8]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9] 会议相关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召开说明会提前公告,做好会前会后工作[10]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互动平台与联系方式 - 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做好信息审核回复[11]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畅通[20] 活动规范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15]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6] - 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9] - 与特定对象交流后要求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29] 档案与公告审查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8] - 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重大信息[27]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豆神教育(30001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 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8] 重大事件范围 - 重大事件包括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业绩预告修正等[10] 重大风险与变更 - 重大风险事项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等需关注[11]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变更[11]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需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4]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等多种情况需及时报告进展[15]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后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6]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发生原因、协议书等[17] - 信息报告联络人变动需在5个工作日内选出新联络人报备[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20] 责任与制度说明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等规定执行[22]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2]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2] 计算规则 - 重大交易指标计算涉及负值取绝对值[7]
豆神教育(300010) - 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公司治理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副总裁若干名[3] - 首席执行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首席执行官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7] 会议与决策 -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由首席执行官主持[9] - 三种情形下首席执行官应召开办公会议[11] - 办公会审议部分事项后交董事长审批[12] 人员管理 - 财务负责人全面管理公司财务工作[15] - 首席执行官接受董事会监督并报告工作[17] - 公司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机制[19] 违规处理 - CEO违规董事会责成改正,严重罢免[19] - 其他高管违规CEO责成改正,严重提请罢免[19]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 细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4] - 时间为2025年11月[24]
豆神教育(3000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法人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CEO办公会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法人超300万元且超净资产绝对值0.5%,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绝对值5%,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程序并提交股东会[13] 关联交易披露 - 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15] - 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5]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7]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7] 关联管理规定 - 董事等应告知关联人情况,公司及时更新名单并备案[17] - 股东等违规造成损失须赔偿,股东会和董事会有权罢免违规人员[18] 制度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执行[20][21]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1]
豆神教育(300010)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制度适用与时间 - 制度制定于2025年11月,适用于公司各类具有法律效力印章[1] 印章管理部门 - 总裁办负责公司公章等印章保管等工作[5] - 财务部负责财务印鉴专用章[5] -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5] - 证券事务部负责董事会印章[5] 印章刻制与废止 - 公司所有印章刻制由总裁办统一归口办理,不同印章刻制有不同审批权限[7][8] - 废止印章需经董事长批准,总裁办收回并登记,三年后销毁[9] 印章保管与使用 - 公司印章保管遵循“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11] - 印章专管人员需保证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建立使用台账[11] -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制度,不同印章有不同审批流程[14] 特殊情况规定 - 特殊情况带出印章须经董事长同意并与保管人同行,保管人监督使用与登记备案[16] - 禁止在空白纸张及关键内容不全的文件上盖章[16]
豆神教育(30001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于2025年11月制定舆情管理制度[1] 舆情工作组织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事务部,涵盖多类互联网信息载体[4][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6]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6] 舆情汇报与处置 - 知悉舆情后人员汇报至董事会秘书[7]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处置[7] - 重大舆情时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7]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依法追责[10]
豆神教育(30001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规范行为[2] - 自行判断披露情形并防信息泄露[3] -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4] 暂缓与豁免条件 - 属国家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4] - 暂缓披露需满足未泄露等条件[6] 审批与保密 - 作暂缓、豁免处理需填审批表交材料[9] - 知情人需签保密承诺函并登记[9] 披露与保存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10] - 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12]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4]
豆神教育(3000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信息报备与保存 - 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后2日内填档案向董事会报备[10] - 重大事项发生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重大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日内将名单报深交所备案[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公司自查发现内幕交易2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21] - 公司保留追究违规披露信息股东法律责任权利[22] - 公司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并分阶段披露[15] - 知情人告知董秘和证券事务部控制信息传递范围[16] - 公司董事等在内幕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18]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得谋利[19] - 公司按规定对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21]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需处分赔偿[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