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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豆神教育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首席执行 官(CEO)、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 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匹配原则:通过对标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科学厘定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确保薪酬水平与企业效益相匹配,确保股东在利益分配中处 于优先地位; (二)激励约束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同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 ...
豆神教育(3000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 稳、有序、规范运作,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 ...
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豆神教育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委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委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辞任、被提前解除职务的,应当遵守《公司法》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予以配合。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 员会行使职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审计委员 ...
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 - 临时会议通知3日前送达,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原定日前3日发出,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1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委托出席有多项限制,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17] - 决议表决为书面表决,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21] - 决议须全体董事超半数通过,担保事项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2]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董认为提案不明确,应暂缓表决[25] - 会议记录完整准确,与会董事和秘书签字确认[27][28] - 会议档案由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0] 股东会审议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审议[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提交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提交审议[6] - 按担保金额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需提交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审议[8] - 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9] 规则生效 - 《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原规则废止[30]
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6]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7]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规定执行[8] 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类股份总数25%[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7]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11月[18]
豆神教育(300010)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1 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由北京立思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00084217T。 第四条 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960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650 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9]119 号文批准, 公司股票于 2009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 ...
豆神教育(3000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企业资金 良性循环,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 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 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前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 ...
豆神教育(30001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2] - 独立董事因不具备任职资格等被解除职务或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需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9] 会议资料与知情权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独立董事报告与费用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6] - 公司可根据需要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与后续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29]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独立董事制度》废止[2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30] - 时间为2025年11月[30]
豆神教育(3000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5 18:01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38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豆神教育科 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及《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 年 11 月)》。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豆神教育(300010) -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1-25 18:01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2] - 2024年度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其对2024年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1] 大华所情况 -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150名,注册会计师887名,签过证券审计报告404人[3] - 2024年度业务收入21.07亿元,审计收入1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05亿元[3]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2家,收费1.25亿元,同行业客户35家[3] 审计费用 - 2025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交通食宿费)[7] 决策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聘任大华所[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