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3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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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30004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6-05 19:47
公司资本与募资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2,675,236元[4] - 向特定对象发行48,458,149股,每股6.81元,募资329,999,994.69元,净额323,886,496.43元[6]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2年10月用2,290.61万元募资置换自筹资金[11] - 2023年8月同意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募资、不超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占净资产10.41%[15] 股票相关 - 2023年1月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14] 项目进展 - 2024年7月将“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4年12月[18] -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10000万元已使用完毕,节余2.3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 - “北斗+5G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资9958.63万元[22] 其他 - 2024年5月国金证券委派毕淼接替程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16] - 2024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高小离、王琦、熊运鸿变更为高小离[19] -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24] - 保荐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无虚假记载等情形[26]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27] - 华力创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限届满,募资已使用完毕[27]
华力创通(3000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5 19:47
重大交易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超 500 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担保事项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后 6 个月内举行[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10 日内反馈[20] - 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 2 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5] - 年度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召集人公告通知股东[25] 投票相关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 9:15 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2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4]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3] 其他事项 - 董事候选人可由上届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46] - 股东对决议效力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包含出席股东及表决权股份比例等内容[52]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5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多项内容[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6]
华力创通(300045)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5 19: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两届、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3] - 因资格不符等被解职或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0] - 专门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决策同意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部分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信息披露与记录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上市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6][2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要求延期会议[3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5] - 独立董事履职涉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办理[3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0]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41]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0]
华力创通(300045) -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47
募集资金协议与支取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超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4]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5]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5]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5000万元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金额,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7] -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7] 募集资金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在收到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2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7]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华力创通(300045)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5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7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267.5236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6267.5236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高小离持股1524.58万股,出资比例为30.49%[17] - 王琦持股1270.4833万股,出资比例为25.41%[17] - 熊运鸿持股1016.3867万股,出资比例为20.33%[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1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15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0]
华力创通(30004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5 19: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3]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8] - 未达股东会审议权限的担保或财务资助事项,需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会议安排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提案[15]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提案人提前十日递交提案及说明材料[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提前十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五日[20] 会议要求 - 董事会通知需包括会议日期、地点等内容[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议延期会议[2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交易事项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9] 决议方式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通过电话、视频、书面传签等方式进行并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字[3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36] - 董事会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37] 提案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全体董事同意除外[3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者应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公司应采纳并披露[40]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7] - 公司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 - 时间为2025年6月[49]
华力创通(30004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05 19: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经营期限变更为永久存续[2] 股权与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向48名自然人发起人发行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6267.5236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股东享有相关权益[25][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4]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6] -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48] 其他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57] - 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8]
华力创通(300045)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6-05 19:4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8458149股A股,每股6.81元,募集资金总额329999994.69元,净额323886496.43元[1] - 2022年10月26日,使用2290.6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 项目进展 -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24年7月30日延至2024年12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2月26日结项,节余2.3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 - “北斗+5G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截至2025年5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承诺投资14000万元,累计投入9958.63万元,投入比例71.13%[13][14] 资金使用与调整 - “北斗+5G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将节余4348.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9000万元,调整后投资8388.65万元,已使用完毕[11] 审议情况 - 2025年6月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同意[18][19][20][22]
华力创通(3000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46
离职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管理[2] 任期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职务自然终止,未改选或聘任原人员仍履职[4] 辞任程序 - 董事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辞职程序由劳动合同规定[4] - 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2日内披露情况[4] 解聘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可分别经股东会、董事会解除职务[5] 离职要求 - 离职应工作交接,办妥移交手续[7] - 公司梳理离职人员公开承诺并跟踪监督[7] - 离职后保密义务和任职责任不免除[8]
华力创通(300045) -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2025-06-05 19:45
会议时间 - 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2025年6月30日14:00[2] - 网络投票2025年6月30日9:15 - 15:00[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5年6月30日9:15 - 9:25等时段[18]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6月30日9:15至15:00[19] 会议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3] - 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9:00 - 11:30等时段[9] 会议审议 - 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5] - 提案9、提案10子议案10.01、10.02为特别决议议案[7] 其他 - 登记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华力创通大厦董事会办公室[9]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045",投票简称为"华力投票"[17] - 《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有4个子议案[22] -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