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3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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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300045) -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19 19:52
融资相关 - 公司2025年6月19日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2] - 相关预案修订稿于2025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 发行需股东会、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3]
华力创通: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20:1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设置,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公司经营期限从20年变更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程序及责任承担机制 [3][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权利义务明确,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6]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7]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特定/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等 [8]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回购情形明确,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六种情形 [9] - 股份回购后处理时限要求,根据不同情形在10日至3年内转让或注销 [10]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限制特定人员股份转让 [11][12] 股东权利保护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 [13] - 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明确,包括程序违法、内容违规等 [14] - 股东派生诉讼机制完善,赋予股东直接起诉权 [15][16] 董事义务与责任 -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严格,包括无犯罪记录、无重大债务等 [17] - 董事忠实义务详细规定,禁止利益输送、同业竞争等行为 [18] - 董事勤勉义务要求,执行职务应为公司最大利益 [19]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章程修改、重大资产重组等 [20]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举必须采用 [21] - 股东会表决程序规范,确保投票公正透明 [22][23]
华力创通: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20:1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效率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等[1] - 募集资金定义为通过发行证券(股票、可转债等)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2]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制度,明确专户存储、分级审批、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要求[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到位后需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投项目个数[6] - 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与其他账户混用[6] - 公司需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等[7][8]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使用需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投向,需真实披露使用情况[8] - 单笔资金支付需经部门领导、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支付流程[9]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进度不足50%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资金用途限制与变更 - 募集资金禁止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活动,不得被控股股东占用[11] - 变更用途、使用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超500万元(或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超10%且1000万元以上需股东大会批准[12][13]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需满足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15] 监督与责任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6]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并解释实际与计划差异超30%的原因[27]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需与公司披露信息一致[29] 违规责任与制度解释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导致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董事及高管需确保资金安全[31][32]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条款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36][34]
华力创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20:14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2] - 适用范围涵盖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职届满、解任等情形[2]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然终止,若未及时改选需继续履职至继任者就任[2]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生效条件包括:送达董事会即生效,但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需履职至新董事就任[3]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公司需在2日内披露辞任信息[3]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被解聘的,解聘自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3][4] 移交手续与承诺履行 - 离职人员需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文件资料、未结事项及财务账目,并说明事务进展[4] - 公司需梳理离职人员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如业绩承诺、股份锁定等),离职后仍需继续履行[4] - 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追责并披露履行进展[4][5] 离职后义务与责任 - 离职不豁免忠实勤勉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进入公有领域[5] - 任职期间的责任(如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不因离职免除,公司保留追责权利[5] - 涉及法律纠纷或重大遗留问题的,离职人员需配合调查并签署相关协议明确责任[5] 附则 - 制度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按新规执行并修订[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
华力创通: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20:14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定依据为《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旨在规范股东会职权行使[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按时召开并合法行使职权[1][2] - 股东会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3]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债券发行、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决议权[4] -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超50%且绝对金额分别超5000万元/500万元[5] - 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的情形包括: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6] - 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的条件: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累计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7] 股东会召开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或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9]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结合形式,律师需对会议程序合法性出具意见[10][11]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12][13][14] - 临时提案权: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提案[20]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及股权激励计划[39] - 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需单独披露非关联股东投票情况[41]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计算[44][19] 会后事项与记录 - 新任董事原则上在股东会结束后立即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60][61]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情况、提案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57] - 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时,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55][23]
华力创通: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20: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wa Create Co.,Ltd. [4] - 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中关村软件园乙18号楼创通科技大厦 [2] - 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0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267.5236万元 [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 [8] -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112]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坚持军民结合,成为空天产业重点企业和优质供应商 [13] - 主要业务包括卫星导航设备、惯性导航设备、无人机及零配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4] - 经营范围涵盖航空航天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雷达设备制造等多个领域 [5]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 [15][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6,267.5236万股,均为普通股 [20]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量的25% [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质询权等权利 [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37]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41]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 [119][121]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36][140]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13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任期3年 [147][150] -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151]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工作 [60]
华力创通: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20:0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通信和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 [1] - 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由监事会主席高宏主持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 议案涉及"北斗+5G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及资金用途调整 [1] -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 节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损害股东利益 [1] - 资金调整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
华力创通: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20:09
股东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1]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2] 参会资格与登记 - 截至2025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参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登记,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等材料登记 [5] -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5年6月25日17:00前送达 [5]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提案 [4] - 特别强调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 -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4] 网络投票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 - 互联网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 [6] 其他事项 - 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注明对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7][8] - 参会股东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 [8]
华力创通(30004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6-05 19:47
募集资金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8,458,149股A股,每股6.81元,募资329,999,994.69元,净额323,886,496.43元[2] 项目进展 -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至2024年12月31日结项,节余2.34万元[9][10]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北斗+5G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3] 资金使用 - “北斗+5G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比例71.13%,节余4348.12万元[14] - 公司拟将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16] 审议情况 - 2025年6月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议案[17][18] - 保荐机构同意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
华力创通(30004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6-05 19:47
公司资本与募资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2,675,236元[4] - 向特定对象发行48,458,149股,每股6.81元,募资329,999,994.69元,净额323,886,496.43元[6]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2年10月用2,290.61万元募资置换自筹资金[11] - 2023年8月同意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募资、不超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占净资产10.41%[15] 股票相关 - 2023年1月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14] 项目进展 - 2024年7月将“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4年12月[18] -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10000万元已使用完毕,节余2.3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 - “北斗+5G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资9958.63万元[22] 其他 - 2024年5月国金证券委派毕淼接替程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16] - 2024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高小离、王琦、熊运鸿变更为高小离[19] -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24] - 保荐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无虚假记载等情形[26]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27] - 华力创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限届满,募资已使用完毕[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