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
搜索文档
万顺新材:隔热膜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玻璃,助力建筑节能减排
格隆汇· 2025-11-13 16:17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隔热膜产品已应用于建筑和汽车玻璃领域 [1] - 公司产品有助于实现建筑节能减排 [1]
万顺新材: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况
证券日报网· 2025-11-13 16:16
公司担保状况 -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况 [1] - 公司目前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1] - 公司目前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1]
万顺新材(300057.SZ):高阻隔膜产品可应用于显示器件封装,导电膜产品可应用于触控面板、调光玻璃等
格隆汇· 2025-11-13 16:12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 公司高阻隔膜产品可应用于显示器件封装 [1] - 公司导电膜产品可应用于触控面板、调光玻璃等 [1]
万顺新材(300057.SZ):隔热膜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玻璃,助力建筑节能减排
格隆汇· 2025-11-13 16:06
公司产品应用 - 公司隔热膜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玻璃 [1] - 产品功能为助力建筑节能减排 [1]
万顺新材: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12 21:15
公司重大事项 - 万顺新材于11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 [2]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 - 议案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11月12日 [2]
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17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7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建议撤换[15]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10年[13]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16]
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17
审计委员会构成及产生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审计委员会任期及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审计委员会履职及文件保存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15]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证券事务部保存10年[16] 公司内审及评估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0] 实施细则相关 - 相关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9] - 解释权归董事会[1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公司及时间信息 - 公司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 时间为2025年11月[20]
万顺新材(300057)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17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11月制定[1]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13] 投诉处理机制 - 董事会秘书为处理投资者投诉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负责部门[4] - 公司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7] - 可现场处理的投诉应立即处理,无法立即处理的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8] - 情况复杂需延期办理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8] 投诉受理范围与要求 - 公司应受理涉投资者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7] - 公司建立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记录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10] 特殊情况处理 - 发生非正常上访等事件时公司应启动维稳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10] - 公司按监管部门交办(转办)要求办理12386热线投诉等事项[11]
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17
薪酬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6] 薪酬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建议[7]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考核制度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建议董事会撤换[16]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证券事务部保存10年[13]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