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3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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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30006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2 20:01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肇庆 二〇二六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2 | | 第三章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5 | | | 第四章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5 | | | 第五章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 6 | | | 第六章 | 附则 6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天龙集团(30006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2 20:01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肇庆 二〇二六年一月 | | |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 | | 第一节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 | 第二节 定期报告 | | 第三节 临时报告 | | 第四节 应披露的交易 | | 第五节 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 16 | | 第三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24 |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信息披露的程序 | | 第三节 信息披露档案的管理 . | | 第四节 信息保密制度 . | | 第五节 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30 | | 第六节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 | | 第四章 收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报告制度 32 | |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 | | 第六 ...
天龙集团(300063)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6年1月)
2026-01-22 20:01
担保原则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6] 担保前要求 - 公司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并分析利益和风险[9]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0] - 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对象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0] 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3]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19]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2]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报股东会审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天龙集团(3000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2026-01-22 20:0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天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 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肇庆 二〇二六年一月 | | |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
天龙集团(300063) - 融资管理办法(2026年1月)
2026-01-22 20:01
融资决策 - 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对融资事项决策[8] - 单笔或累计融资不超净资产10%由董事长审批[11] - 不超50%由董事会审批,超50%报股东会审议[11] 融资管理 - 融资合同签署7日内报财务管理部备案[15] - 获批融资90日内未签合同,再办需重新审批[15]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 - 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操作致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0]
天龙集团(300063)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2 20:01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广东肇庆 二〇二六年一月 (三)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及期货 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及时间段相匹配,期货持仓量不得超 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相应的期货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 时间或者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组织机构 | 3 | | 第三章 |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 4 | | 第四章 | 授权制度 | 5 | | 第五章 | 业务流程 | 5 | | 第六章 | 信息隔离措施 | 6 | | 第七章 | 风险管理制度 | 6 | | 第八章 | 报告制度 | 8 | | 第九章 | 档案管理制度 | 8 | | 第十章 | 财务核算 | 8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天龙集团(30006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2 20:01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8]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8]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价、协商定价,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11] 关联交易审批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除外),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参照执行[15] 交易计算原则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7]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7] 控股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2][24] 监督与保存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8]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30]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等应保证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6] - 因董事等失职致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6] - 部门未及时准确报告,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26] - 披露违规被谴责,董事会应检查更正,处分责任人[26] - 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等处罚,公司应报告情况[27]
天龙集团(3000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2026-01-22 2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肇庆 二〇二六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2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4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5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出席和登记 | 7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议事与表决 | 9 | | 第七章 | 股东会的会议记录与公 ...
天龙集团(30006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2 20:01
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6] - 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超500万元需报告[1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需报告[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18] - 收到政府部门限期治理等决定通知需报告[19] - 获得政府补贴100万元以上需报告[2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等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辞职或变动需报告[20]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报告[16] -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报告[17] - 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重大事项需报告[17] - 证券期货投资收益正负1000万元以上可能影响公司资产等[21]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9] - 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直接责任人[29] 信息报告时间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需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当日内[30] 违规处理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信息、未及时报告等情形[33] - 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或内容不准确,追究责任人责任[33] -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披露重大信息,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3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需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34]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规定处罚[3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7]
天龙集团(300063)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2 20:01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广东肇庆 二〇二六年一月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 和披露等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依据《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规定,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 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 人员。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 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董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