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3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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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30009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 ...
国联水产(300094)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证券事务部是董事 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 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司、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责与新 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证 券事务部同意,公司任何 ...
国联水产(300094)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回购 股份行为,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回购股份,是指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行为: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 ...
国联水产(30009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 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 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 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第二条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
国联水产(30009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 ...
国联水产(30009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湛江国 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 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 ...
国联水产(30009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 ...
国联水产(300094) - 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 可以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 ...
国联水产(30009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具体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 的常设机构。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
国联水产(3000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 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