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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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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21:41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王蔚松、孙晓屏、徐德红[1] - 独立董事未担任除该职务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评估意见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2]
锐奇股份: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21:4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6.51万元,影响利润总额同额[5] 数据详情 - 2023年末坏账准备年初2878.70万元,计提28.61万元,转回或转销177.13万元,年末2730.19万元[3] - 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年初814.28万元,计提247.89万元,转回或转销78.98万元,年末983.20万元[3] - 2023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28.61万元[4] - 2023年末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47.89万元[4]
锐奇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19 21:4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4,054,002.36元,母公司净利润7,123,856.34元[3] 利润分配 - 以298,957,6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10元,共派2,989,576元[3] - 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同意[7][9]
锐奇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19 21:41
信息披露对象与范围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12]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公告(监事会公告除外)应加盖董事会公章并向深交所报备[9] - 公司披露信息应前后一致,财务信息要有合理勾稽关系[9] - 公司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避免使用大量专业术语[9]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9]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10] - 公司拟披露信息符合条件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11]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用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11]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1]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4]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14]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拟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必须审计[16]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全年营收、净利润等[19]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披露临时报告[22] - 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等情况,应披露临时报告[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应披露临时报告[22]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28]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金额达深交所重大交易披露标准应及时报告并公告[27] - 公司应披露年度内治理情况,含董监事会等相关内容[27][28] - 董事被提前免职,公司应特别披露[28] 会议决议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需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备案并公告[26] -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需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备案并公告[26]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将决议等报送备案并公告[26]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公司披露信息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秘合规审查[31]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3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多道程序[40] 审计与监督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对财务收支等进行监督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39]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42]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42]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由证券部统筹安排[42] 信息流转与保密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5] - 重大信息在内部流转需经负责人批准并在证券部登记备案[45] - 对外提供重大信息须经相关人员批准并登记备案[46] - 公司可要求重大消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承诺[46] - 各部门和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收集信息[46] 违规责任与制度规定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将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9]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他人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9]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9]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51] - 制度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5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51] - 公告文件审批会签表涉及多方面审查内容[53]
锐奇股份: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9 21:41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4年 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定 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 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 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 路演APP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理财务负责人吴 明厅先生,董事会秘书徐秀兰女士,独立董事徐德红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 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 (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
锐奇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19 21:41
重大投资与现金支出 - 未来12个月内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为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6]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是现金分红条件之一[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6] 现金分红说明情况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需说明情况[7] - 特定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占总资产50%以上,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依据及规划[8] - 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当期末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相关内容[8]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积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 利润分配决策与监督 -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回报,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15] - 董事会制定股东回报规划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4]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权益有权发表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20] -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20] 信息披露与违规处理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等方案及执行情况[24][25] - 若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其现金红利[26] 制度修订与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9]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9 21: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1/3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近12个月内有不得任职情形者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3年,连续任职不超6年[9] - 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履职要求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会议与资料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前3日提供资料[16] - 会议资料及工作记录保存至少10年[16][19] 其他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1] - 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和修改,由董事会解释[31][32]
锐奇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19 21:41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劲浪)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 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单 笔担保期限不超过 1 年)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 授权担保额度。 注:上述最近一期是 ...
锐奇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21:4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 1 页 共 9 页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捷)
2024-04-19 21:41
独立董事提名 - 张捷被提名为锐奇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8]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7] 合规情况 - 近十二个月内无特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8][9] 任职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