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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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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9:24
会议信息 - 锐奇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8月25日现场表决召开[3][4] - 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无缺席[4]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5] - 拟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12][14][16][18][20][22][24][26][29][32][35][39][42][45][48][51] - 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含《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55][57][59][61][63][66][68][72] - 审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83]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9月12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85]
锐奇股份(300126.SZ):上半年净亏损1439.92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6 19:0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2.39亿元,同比增长7.7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439.92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1636.80万元 [1] 每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 [1]
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6 18: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工作安排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内部审计工作会,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7]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8]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5]
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6 18:51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5]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7]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时应及时报告并公告[18]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18] 职责义务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至少保存10年[13] - 公司应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事项[22] -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信息公开前有效[22] 流程手续 -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应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等文件[17] - 董事会秘书需在董事会通过任命后1个月内,在律师见证下签署《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送相关方[17] - 承诺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持股情况除外),董事会秘书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并报送[18] - 董事会秘书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18] 空缺处理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指定人员后代行,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继续代行[19] 相关配备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委任1名证券事务代表,代表需具备任职资格[19] 制度情况 - 本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24] - 本工作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由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5]
锐奇股份(300126)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6 18:51
公司股本与上市 - 公司于2010年9月9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5万股,10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30395.76万元,折合总股份30395.76万股,每股面值1元[6][11] - 各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6000万股,以净资产折股出资,2008年11月22日前缴足[12][1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关联交易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连续任职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8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30日内公告[127]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30日内公告[12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在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8]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33]
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因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特定时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0]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1]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及配偶在特定报告公告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6]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7][8] 信息申报与通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前,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2] 减持与增持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4]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100%锁定[20] - 离任申报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反规定,深交所视情节处分[24] - 董事、高管及近亲属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修改时亦同[38]
锐奇股份(3001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 露和股东权利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 者、敬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基础上,积极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三)平等性原则。公司 ...
锐奇股份(300126)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 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 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四条 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相关交易行为 ...
锐奇股份(3001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1
制度内容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不确定或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国家秘密等可豁免披露[4] - 申请需符合信息未泄露等条件[6]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管理流程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8] - 申请经相关部门提交材料,董秘审核,董事长复核[8]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多项事项,保存十年以上[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深交所[10] 披露规则 - 已暂缓、豁免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申请要求 - 申请类型含暂缓、豁免披露[16] - 豁免披露含临时、定期报告有关内容[16] - 暂缓披露期限有两种选择[16] - 确认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6] - 确认知情人签署保密承诺[16] - 申请需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签字,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16]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遵守制度[18] - 知情人保密,期限内不泄露信息[18] - 知情人主动备案信息[18] - 知情人泄密担责[18]
锐奇股份(3001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8:51
管理架构 - 公司设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2] -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3]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需提前1天通知[5] - 特定情况总经理应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8] 总经理职责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3] - 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4] 人事任免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 -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决定外的管理人员[4] 报酬决定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