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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5-21 19:44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议案[2] - 提名吴明厅等4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春良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 - 2024年5月21日股东大会通过换届议案,选举相关人员任职[3] - 第五届独立董事王蔚松、孙晓屏因换届不再任职[3][4]
锐奇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4-05-15 15:44
闲置资金理财额度 - 公司可用不超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1年[1] 2024年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 购买百瑞信托产品7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2%,2024 - 3 - 8起始,2024 - 6 - 3到期[2] - 购买海通期货产品6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4%,2024 - 3 - 19起始,无固定期限[2] - 购买交银国信产品1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4%,2024 - 4 - 14起始,2024 - 7 - 12到期[3] - 购买华夏理财产品20000万元,2024 - 5 - 15起始,无固定期限,收益依净值定[3] - 购买外贸信托产品1000万元,混合类,无固定期限,收益依净值定,未到期[10] - 购买海通资管产品3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2%,无固定期限,未到期[10] 2023年已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 2023年5月10日购买交银国信产品1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9%,已赎回[9] - 2023年5月15日购买华夏理财产品7000万元,年化收益率2.53%,已赎回[9] - 2023年9月28日购买国债逆回购2999.7万元,年化收益率4.61%,已赎回[9]
锐奇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21:41
会议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4月18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 各项议案3票同意通过,多项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资金运作 - 拟用不超6.5亿自有资金买一年期内理财产品[8] - 拟在8000万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9] 公司担保 - 拟为子公司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提供不超1亿担保额度[9] 审计与提名 -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6] - 提名沈伟华、张春官为第六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12] 规则修订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0]
锐奇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9 21:41
会议时间 - 2024年5月21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 - 2024年5月21日为网络投票时间[2] - 2024年5月14日为股权登记日[3] - 2024年5月20日(9:00 - 11:00、14:00 - 16:00)为会议登记时间[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5]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 - 15:00[15]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富悦大酒店三楼10号会议室[4] - 登记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 议案相关 - 议案9、13、14、1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 议案17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议案18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19应选监事2人[7] - 总议案涵盖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22] - 非累积投票提案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22] - 累积投票提案17、18、19采用等额选举[22] 其他信息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监高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7]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126,投票简称为锐奇投票[12] - 联系人徐秀兰,联系电话021 - 57825832 [10] - 选举非独立董事票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3] - 选举独立董事票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3] - 选举监事票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3] - 已填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20日16:00前送达并电话确认[19] - 授权委托期限自签署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5]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孙晓屏)
2024-04-19 21:41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2] - 2023年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3][4] 未来展望 - 2024年设立并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4]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聘请中介等、未提议召开会议[10]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德红)
2024-04-19 21:41
独立董事提名 - 徐德红被提名为锐奇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8]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9]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连续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审查通过 - 已通过锐奇控股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 合规情况 -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符合相关任职条件[2][3]
锐奇股份: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4-04-19 21:41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是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5][6] - 公司设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9] - 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0]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0] - 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发表意见[17] 特殊事项审计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5][16]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9] - 审计部督促责任部门对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后续审查[13]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2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7]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德红)
2024-04-19 21:41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2] - 2023年独立董事召集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 2023年独立董事召开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未来计划 - 2024年设立并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4] 意见发表 - 2023年4月20日、8月28日独立董事发表多项同意独立意见[5] 未开展事项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聘请中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10]
锐奇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4-19 21:41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6]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3]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有效期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6] 专户管理 - 公司应审慎选择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5]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及相关方同意[12]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资金使用限制 - 每12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8] 内部审计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3] 报告披露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6] 鉴证与审核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7] 外部检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7]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锐奇股份: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19 21:41
交易原则与范围 - 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投机,不使用募集资金[3] -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对多种对象进行套期[4]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规定需股东大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股东大会审议[8] 额度与期限 - 可对未来12个月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额度使用不超12个月[8] - 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10] 监督与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年末对交易项目全面检查[11] - 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超规定应及时披露[17] - 套期保值业务亏损需重新评估并披露[17]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