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3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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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30013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4 18:50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4]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召开3日前发通知,经半数委员同意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决议与委员管理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7]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宝利国际(3001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4 18:50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五类[5]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九项[6] - 接待和推广对象含证券服务机构等五类[9] 接待对象与信息公布 - 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是接待对象[9] - 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9] 投资者说明会规定 - 五种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四人[12]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12] 调研与信息披露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现场调研等[12] - 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有八种情形[13] 管理负责人与职能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负责人,代表协助工作[14] - 董事会办公室是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14] 活动记录与档案保存 - 活动需形成书面记录,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6] - 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情况[19]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9] - 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0] 互动易平台要求 - 发布信息及回复应注重诚信,遵守规定,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1][22]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发布等[23] - 信息发布及回复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董事会秘书审核[2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8]
宝利国际(3001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4 18:50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18]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数等[7] - 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秘书核查合规性[6] - 新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 买卖限制时间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0]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13] - 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4] - 披露增持计划含已持股数量等多项内容并承诺完成[14][15] - 实施期限过半披露进展公告[16] - 定期报告发布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16] 股份锁定与违规处理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8] - 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1] - 违规给予处分或交有权机构处理[2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宝利国际(3001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4 18:50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9] 管理机构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等日常事务及内幕信息监管[3] 知情人登记与流转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需记录名单及知悉时间等[13]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包括告知、填表、核实及审核备案[15] - 内幕信息流转需按规定审批并报备[16] 档案管理与更新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6]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有变化需及时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变动后,公司应及时更新档案并重新报备[18] 责任与处罚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违规将受处罚或被要求赔偿[18][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0] 制度修订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3][24]
宝利国际(30013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4 18:50
审计安排 - 公司年度审计每年至少一次[3]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 - 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13]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5] 内部审计内容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等[3] - 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等进行审计[8]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6] 审计权限与流程 - 审计部有权要求各部门报送资料、参加会议、检查资料等[13] - 审计通知书应在实施审计3个工作日前送至被审计部门单位[16] - 被审计部门单位在收到征求审计意见稿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8] 审计档案与报告 - 审计工作档案由审计部至少保管10年[1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7] 违规处理与制度管理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构成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构成犯罪按公司内部规定处理[30] - 本制度修正权属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解释[3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
宝利国际(30013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4 18:5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应于召开3日前发出通知,经半数委员同意可豁免[10]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16] 会议记录与资料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20] - 包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21]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细则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
宝利国际(3001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4 18:50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 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 ...
宝利国际(3001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4 18:50
离职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高管离职管理[2] - 任期届满未连任职务自然终止,未改选原人员仍履职[4] - 任期届满前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交接与义务 - 离职需与继任者交接并办妥移交手续[7] - 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持续有效,其他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追偿与复核 - 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离职人员追偿[12]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4]
宝利国际(3001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4 18:48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在董事中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 ...
宝利国际(3001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4 18:48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 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 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