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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一名担任召集人,且召 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当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权;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 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 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
*ST新研(3001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 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内设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免。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 ...
*ST新研(3001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1 -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
*ST新研(3001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
*ST新研(3001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第四条 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
*ST新研(3001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
*ST新研(3001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新疆机械研究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其他不正当披露。信息 披露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 ...
*ST新研(30015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新研股份 公司章程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1 为维护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1.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新疆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批准,由新疆机械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 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4576329996。 1.3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34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60 万股,于 2011 年 1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〇二五年八月 - 2 - | 目 | 录 - | 3 | - | | --- | -- ...
*ST新研(3001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 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等事 项的决策。 第 ...
*ST新研(3001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