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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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潜能恒信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2024-04-11 19:26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4-01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授信与担保基本情况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申请授信额度 | 担保金额 | 担保方式 | | --- | --- | --- | --- | --- | | 1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000万元 | 4,000万元 | 保证 | | 2 | 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 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 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向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合计 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 ...
潜能恒信:潜能恒信关于合作投资开发涠洲10-3W油田项目的公告
2024-04-11 19:26
业绩数据 - 截至2022年底,智慧石油资产164679.75万元,负债99763.42万元,净资产64916.33万元,营收46513.03万元,净利润5102.55万元[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200882.56万元,负债134342.77万元,净资产66539.79万元,前三季度营收33361.50万元,净利润 - 9063.72万元[7] 投资情况 - 油价70美元/桶时,预计投资涠洲10 - 3油田西区项目约5.5亿元[2][9] - 2023年10月23日同意向智慧石油增资5500万美元,投资总额增至14500万美元[5] 项目规划 - 项目计划钻井26口,预留14个井口槽,新建井口架平台并租赁生产处理平台[8] - 建设周期约2年,2026年初投产,生产期17年[8] - 投产后智慧石油原油份额约325万桶[10] 合作情况 - 2018年7月3日,智慧石油与中国海油、洛克石油签30年产品分成合同[3] - 涠洲10 - 3西油田开发费用按国家公司40%、合同者60%(洛克石油35%、智慧石油25%)承担[3] 决策事项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合作投资涠洲10 - 3油田西区项目议案[5]
潜能恒信:渤海09/17进展公告
2024-02-28 18:07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 09/17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4-010 将暂时予以资本化,对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根据石油合 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 将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 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如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 费用将视作其损失。若渤海 09/17 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发现油气田并 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将通过原油产量中投资回收油部分 进行回收;若渤海 09/17 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未能发现油气田或未能 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四、风险提示 (1)智慧石油承担 100%勘探权益并承担全部勘探费用,投入大、风险高。 QK18-9-5 井钻探成功,该井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所有支出将暂时予 以资本化;根据石油合 ...
潜能恒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1)
2024-02-07 19:01
股东持股 - 周锦明持股1.3174亿股,比例41.17%[2] - 周子龙持股1707万股,比例5.33%[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4881亿股,比例46.5%[3] 股份质押 - 周锦明本次补充质押510万股,占其所持3.87%,总股本1.59%[2] - 周锦明累计质押5827.22万股,占其所持44.23%,总股本18.21%[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5827.22万股,占所持39.16%,总股本18.21%[3] 风险应对 - 截至公告日,质押股票无强制平仓情形[5] - 若有平仓风险,周锦明将提前购回、补充质押[5]
潜能恒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02-01 17:47
股东持股与质押 - 周锦明本次质押展期股份11,867,200股,占其所持9.01%,占总股本3.71%[1] - 周锦明持股131,740,000股,占总股本41.17%,累计质押53,172,200股[3] - 周子龙持股17,070,000股,占总股本5.33%,无累计质押[3] 限售冻结情况 - 周锦明已质押股份中限售和冻结39,172,200股,占已质押73.67%[3] - 周锦明未质押股份中限售和冻结59,632,800股,占未质押75.90%[3] 风险应对 - 截至2024年2月1日,股东资信好,质押无强制平仓情形[6] - 若周锦明出现平仓风险,将提前购回、补充质押[6]
潜能恒信:潜能恒信公司章程
2024-01-29 20:4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潜能恒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1-29 20:4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4-003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日常生产经营运作及发 展。提供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发出,会 议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 周永仙、胡晓坤、孟晓辉监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
潜能恒信: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1-29 20:4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4-006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审众环出具的《通知函》,现 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原委派张力作为项目合伙人、 常莹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中审众环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 毛宝军接替张力作为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相关工 作。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 ...
潜能恒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29 20:4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
潜能恒信:《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1-29 20:4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 | 式之一进行: |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 |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二) 要约方式; | (二)要约方式; | |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第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 |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 |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