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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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300191) - 财务会计制度(董事会)
2025-10-23 20:3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 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有效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统一公司会计核算标准,保 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合理组 织会计核算,有效实施财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体系,真实、完 整、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纳税,保护投资者权 益,并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持。 第四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 记账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第五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需求,设立独立的财 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财务部")。财务部是公司组织实施会计核算、进行财务 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 理 ...
潜能恒信(30019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
2025-10-23 20:3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 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 度,未勤勉尽责或 ...
潜能恒信(300191) - 内部问责制度(董事会)
2025-10-23 20:3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度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 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影响 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下称"问 责")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责任与权力对等原则;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1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五)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 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潜能恒信(300191) - 董事、高管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董事会)
2025-10-23 20:3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 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潜能恒信(300191)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董事会)
2025-10-23 20: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 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 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 1),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 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保密提 示函(附件 2),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附件 3),回执中应列明使用 所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回执复印件留本部门备查,原 件交由证 ...
潜能恒信(3001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
2025-10-23 20:3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 总监担任。 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要求外,提名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 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
潜能恒信(30019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会)
2025-10-23 20:3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 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2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 股东有权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候选人人选。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可以 ...
潜能恒信(3001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董事会)
2025-10-23 20: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 责。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 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
潜能恒信(300191) - 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
2025-10-23 20:3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 则 一、为加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系统内发布实施。 二、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工作目标和组织原则、专 项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及报告制度、内控部门的设立和运作。 三、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公司系统内相关财务、 人事、运营管理等制度或规范为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本制度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如下: 1、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提高公司运营的效率及效果,而采取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 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 沟通、检查监督等八个要素。 (1)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 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 ...
潜能恒信(3001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3 20:32
第一条为规范对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 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 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第四条除本制度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