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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曾斌)
2024-12-20 16:5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现就提名 曾斌先生 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 ...
佳士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20 16:52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2] - 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2] - 提名齐湘波和吴桃银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选举相关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累积投票制表决[3] - 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三年[3] 候选人信息 - 齐湘波1974年生,2008年加入,审计部经理,无股份[6] - 吴桃银1994年生,2019年加入,证券部专员,无股份[6]
佳士科技: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4-12-20 16:52
突发事件分类 - 5%以上股份股东重大风险等属治理类突发事件[4] - 公司经营财务恶化等属经营类突发事件[6] - 国际重大事件等属政策及环境类突发事件[6] - 股价异常波动等属信息类突发事件[6] 应急组织与流程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6] - 预警信息由部门责任人向总裁汇报[9] 处置措施 - 治理类突发事件约见股东了解情况[12] - 经营类突发事件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评估[12] - 信息类突发事件联系媒体澄清不实信息[13] 后续工作 - 突发事件结束后消除影响、总结经验修订预案[14] 保障与管理 - 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18] - 内部宣传应急知识并培训人员[18] - 突发事件处置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和追究制[20] - 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20] - 对失职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追究刑责[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世练)
2024-12-20 16:52
独立董事提名 - 肖世练被提名为佳士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8][10]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任期符合规定[10][11] 候选人承诺 - 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1] - 遵守规定履职,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1][12]
佳士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0-29 16:06
股本数据 - 公司总股本为493,598,667股,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7,348,862股,实际参与分派股本476,249,805股[3] 派息情况 - 本次派息总额95,249,961元,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1.929704元[3] - 2024年半年度以476,249,8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含税)[4] - 扣税后,QFII等每10股派1.8元[6]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11月5日[7] - 委托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11月5日划入账户[10] 其他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担责[11]
佳士科技: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4-10-25 17:09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管理措施 -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8]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9] 违规处理 - 违规占用资金应担责并现金清偿[11]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1]
佳士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10-25 17:0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信息申报 - 董监高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9] 减持计划 - 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股份变动报告 - 董监高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可转让股份计算 - 董监高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1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4]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4]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有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础[14]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交易日名下股份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5] 转让限制比例 - 董监高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15] 限售股解锁 - 董监高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锁,剩余额度内股份自动解锁[16] - 董监高离任申报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锁定,到期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6]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买卖,董事会追究责任[18] - 公司可给予违规董监高警告、降职等处分[18]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8] - 违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18] - 违规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 - 违规责任人说明情况备案,造成重大影响需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9]
佳士科技: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10-25 17:09
规则修订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为交易日[3] - 提案涉独立董事及中介意见,公司最迟发通知时披露[4] - 一年内或连续12个月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 特定提案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及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 - 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7] 组织架构 - 修订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职工代表董事不超2名,独立董事3名[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10] - 董事会会议变更需提前1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通过[10]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9] 信息管理 - 公司应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13][14] - 调研机构及个人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14] - 业绩说明会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事先公告[14]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14][15] - 接受采访或调研人员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15] - 公司与调研机构交流文件资料存档保管[15] - 公司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处理流程[15] - 调研机构报告发布前知会公司,有问题要求改正[15]
佳士科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4-10-25 17:06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 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 ...
佳士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10-25 17:06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或未达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7] - 子公司负责人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考核[9]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要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和及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1] - 子公司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和母公司会计政策开展日常会计核算[11] - 子公司需提供季度和全年财务报表[17] 发展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3] 对外投资 - 子公司对外投资应接受公司对应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13]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据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执行[16]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16]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9]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工程项目、重大经济合同等审计[19] - 子公司要配合审计并执行审计意见和决定[19] -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19]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母、子公司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制度[21] - 子公司变更或年检证照后需提供复印件给母公司存档[21] - 子公司会议资料及决议需报送公司证券部[21] - 子公司重大事项相关协议和资料应向母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