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3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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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减持法规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需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2]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减持股份[5]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应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0] 减持计划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报告公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 所持本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4] 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6]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8]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持有股份数[18] 限售解除 - 董事等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8]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等需披露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等[17] 股份锁定 - 公司董事等委托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其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16] - 对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根据要求对其名下股份予以锁定[18] 额度变更 - 公司年内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等持股变化,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16] - 董事等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础[16]
理邦仪器(30020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2]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复核[4][5] 投票时间及数据提供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5]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6]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投票规则 - 股东行使表决权数量是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多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3]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不计入[14] 中小投资者投票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应单独统计并披露[17] 投票结果查询及细则说明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可查询最近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8] - 细则中“以上”含本数[21]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1]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2] - 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23]
理邦仪器(3002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四种选聘方式[6]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等情况及原因[10] 人员与资料管理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改聘与解聘 - 四种情况应改聘,改聘在四季度前完成[12][13] - 解聘或不续聘应通知,股东会表决允许陈述意见[12]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15]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5] - 变更事务所披露前任情况等[1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冲突时以有效法律为准,董事会解释修订[17]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施行,修订亦同[17]
理邦仪器(30020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苏洋)
2025-04-23 20:2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6] - 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7] 制度建设 - 2024年3月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修订《工作制度》[8]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披露多份报告及内控自评报告[13] 员工持股计划 - 2024年7月将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9月[16][17]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促公司发展[20]
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3 20:28
公司治理 -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为苏洋、李淳及郑全录先生[1] -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
理邦仪器(30020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总裁权限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 - 总裁对不同类型交易有不同金额决定权[5] 总裁职责 - 总裁每三个月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情况[8] 会议制度 - 总裁办公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12] 人事任免 -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副总裁等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18] 离任审计 - 总裁任期内特定情形须进行离任审计[18]
理邦仪器(3002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6]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6种情况不得被提名[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3]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3]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履职应制作工作记录并签字确认[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专门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公司相关责任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1] -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应履行责任义务,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5][38]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2] - 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43]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工作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45]
理邦仪器(300206) -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3 20:01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的规定。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
理邦仪器(30020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郑全录)
2025-04-23 20:0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郑全录作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理邦仪器(300206) - 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2025-04-23 20:0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如 下: | 序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 号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 第一条 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1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 |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